本報訊(記者 張雪松 通訊員 杜晨晨 董寧) “我原本只是抱著試試的態度遞交了申請書,沒想到檢察官們這么重視我的事情。”近日,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孫某辦好
取保候審手續,走出看守所大門。這是
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的一例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據介紹,今年以來,該院已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6件,發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函6封,有力地維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孫某是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羈押于看守所。平度檢察院駐所檢察室收到孫某取保候審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后,監所檢察部門立即對孫某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經與辦案人員溝通了解到,70歲的孫某因懷疑鄰居偷摘蘋果等瑣事與鄰居發生口角,將對方打成輕傷,但孫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積極主動賠償了鄰居醫療費,取得了鄰居的諒解。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監所檢察部門認為孫某不適合羈押,于是依法向公訴部門發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書面建議,孫某被取保候審。
據了解,新刑訴法實施以來,平度檢察院通過規范細則,完善機制等措施嚴格規范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研究制定《 規范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細則》,對審查程序進行規范,細則明確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啟動方式、適用情形、需提交的材料等相關內容,同時規定對違法違規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責任追究方式。同時,建立羈押期限全程監督機制。從犯罪嫌疑人被羈押起,依據每個案件訴訟環節及時建立羈押期限臺賬,對拘留、逮捕 、審查起訴以及判決期限認真登記,定期檢查與抽查相結合,全程監督,堅決杜絕超期羈押 。建立重點對象動態跟蹤機制。堅持每個工作日巡回檢查,通過與在押人員談話、定期體檢、檢察官信箱等方式,及時把握在押人員的具體情況,對符合啟動審查程序的犯罪嫌疑人,主動、快速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