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23日訊(記者 林偉萍) 23日,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印發了伏季休漁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從6月1日12時起,我省進入
伏季休漁期,期間違反規定的漁船,最高將被罰款10萬元。
《方案》顯示,我省除釣具作業外的其他海洋捕撈漁船伏季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結合實際情況,不同作業漁船的休漁時間也有所區別:禁漁區線內的定置作業(含鳀魚落網)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渤海毛蝦開捕期為8月16日12時,海蜇開捕期另行制定,定置網、刺網持證回捕增殖對蝦的開捕期為8月20日12時。
根據規定,應休漁船6月1日12時前須回港停靠。因伏休違規被查處兩次以上、有暴力抗拒檢查等行為的漁船將被列入“黑名單”,全省予以通報,三年內不予辦理過戶手續,取消三年內涉外入漁資格,取消當年度燃油補貼。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