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洪濤 實習生 張志強
通訊員 姚峰 報道
本報
平邑訊 當了十幾年“
村官”的王壽柱,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會因一紙
審計報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5月16日,平邑縣地方鎮義興莊村黨支部書記王壽柱向記者提起此事時說:“通過審計知道哪里犯了錯,有錯咱就改。”
去年8月底,地方鎮黨委書記唐義柱收到村民集體舉報信,稱王壽柱“借水利工程改造之機牟利”。9月7日,舉報信被轉到剛組建的鎮審計所,審計所立即著手對王壽柱審計。當月審計報告查明,他私分上級獎金600元、28.2萬元集體資金未交鎮經管站代管等財務違規問題,成為黨內處罰的依據;審計報告澄清了他并未利用水利工程改造私吞好處。66歲的村民吳紀唐說:“審計結果一公開,老百姓的疑問就打消了,有審計監督,俺們放心了。”
對“村官”進行獨立審計,源于去年平邑縣探索建立的村居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長期以來,鄉鎮經管部門直管村級財務,既為村級代理記賬,又負責審計,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對村居干部審計不超脫,但審計部門職能只覆蓋到鄉鎮,村官成為經濟監督的空白點。”臨沂市審計局局長李枝葉告訴記者,平邑今年受理的基層信訪案件中,62.8%涉及村干部經濟作風問題,不合規發票入賬、白條抵庫、私挪公款等現象引發群眾不滿。
去年9月初開始,平邑在14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全部設立了獨立的審計所,對700多名“村官”逐步實現審計全覆蓋。“我們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從鄉鎮財稅系統抽調4-6名工作人員,成立審計所,將信訪矛盾突出、資金收支量大、建設投資項目多的三類村列入優先審計范圍。”平邑縣審計局局長謝光華說。
目前,平邑縣已審計115個村,查出各類違紀
違規資金1.08億元,管理不規范資金9927萬元,查補稅款199萬元,依據審計結果,25名村干部受到黨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5人移交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審計等于給村干部戴上‘緊箍咒’,為集體財務裝上聚光燈,對解決‘蒼蠅撲面’、家門口腐敗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臨沂市委書記張少軍表示,這項創新之舉將盡快在全市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