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洪雷
以“會議費”、“辦公用品”為名開具的大額發票將成為省公安廳今年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動的核查重點,這意味著部分依托虛開發票賺錢的皮包公司將會在行動中被查處。(本報今日A10版) 之所以會有虛開發票和買賣假發票的“生意”,肯定是存在需求的。據筆者所知,在“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之下,就有一些單位人員在發票上做文章,將原本吃喝的發票堂而皇之地換成“辦公用品”,或是直接用假發票套取錢財。
由此延伸出的“發票
腐敗”鏈條,不僅造成了財政資金的浪費,還助長了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腐敗行為。政商之間的利益勾結,還會在群眾中產生更加惡劣的影響。
因此,在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的同時,相關紀檢監察部門不妨順藤摸瓜,揪出發票背后的腐敗分子。在此基礎上,找出報銷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把單位部門的財權關進籠子。
要想把發票真正管起來,涉及稅務、工商、公安等多個部門。相關部門還應建立聯動的監管機制,加強日常稽查和信息共享,以此為抓手管好公務消費,不給發票腐敗留下可乘之機。(作者為本報機動新聞中心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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