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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4月21日,因勸告一醉酒租戶不要從機動車道進入小區,廣東清遠一名保安遭多名男子持鐵棍圍毆。四名警務人員接警趕到后只在旁勸阻,并未上前制止暴行,保安被打至休克后,打人者大搖大擺離開。警方解釋:“打人者加起來有七八個,我們總共四個。”22日,4名涉事者已被警方刑拘,而受傷的保安仍留醫觀察。 俗話說“雙拳難敵四手”,四個人在七八個人面前犯嘀咕也在情理之中??墒?,別忘了你們是
警察!面對對方施暴,四名警察竟只是旁觀,連制止一下都不敢,這還能解釋得過去嗎?從小區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出,打人者甚是囂張,而幾名警察卻兩手空空。無論從態度還是裝備上,都不像是趕來制止并捉拿施暴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于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這是基本義務。遇到犯罪行為,應當及時制止,這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職責。然而,面對一群已涉嫌尋釁滋事和故意傷人的歹徒,四名警察卻既不履行義務,也不恪盡職守,就顯然是不作為,甚至涉嫌瀆職了。
當地警方在“打人者加起來有七八個,我們總共四個”這種說法之外,也承認確實也“有點失誤”。只是,光一句輕飄飄的“失誤”,老百姓恐怕很難接受。當然,我們并不是說警察就不能害怕,就必須以命相搏。只是想問一下在場的人,你們平時的應急處置能力去哪里了?練兵練的專業素養去哪里了?如果處理能力連普通見義勇為的民眾都比不上,那是否也太對不起這身制服了?在我們印象中,絕大多數警察都是英勇的,而恰恰就是這幾個人,丟了整個隊伍的人。
要知道,類似清遠警方這樣到事發現場卻只會旁觀的問題已非首次出現。在2013年8月18日下午,蚌埠就發生一起命案:一名超市女收銀員被歹徒連捅10多刀身亡。當時兩名警察就在面前,卻不敢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殘倒地后,二人才上前將其控制。事后蚌埠警方對二人的處理結果也一改再改,先說二人“反應有些遲鈍”,后稱“不存在失職和不作為行為”,直到多日之后才改為行政記過、調離公安機關。整個過程飽受詬病。這一次,我們希望清遠警方能早日拿出調查結果來,千萬不要再說當天在場的都是臨時工。同時,還應該查一下,打人者背后有沒有“保護傘”,為何能如此旁若無人地走掉?一旦查明,要立即公開,對責任人也必須嚴懲。我們都在等著,看看到底是什么說法。
還必須提的是裝備問題。如果到場的四名警察中至少一人攜帶警槍并鳴槍示警,歹徒還會如此囂張嗎?當然,對配槍問題警方一向極為慎重,但也并非沒有改變的可能。就在4月20日,上海首批千余名基層巡邏民警開始配槍巡邏執勤。島城警方也組建了一支上千人的特警機動隊,從4月20日開始正式上崗執勤。我們相信,這對不法分子能夠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對于整個事件中所暴露出的問題,清遠警方必須認真反思,查找平時訓練中的不足,只有把本領練好了,把裝備配齊了,把膽子練大了,把正氣養足了,把自己打造成真正的人民衛士,才能給老百姓帶來足夠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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