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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恒虎 2013年年底,湖北省武漢市通過當地媒體發布該市有史以來最大的環保罰單——“某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被罰121.5萬元。對此,當地市民王先生較上了勁:“某企業”是何方神圣?幾次找有關部門并要求信息公開的王先生,仍沒有得知“某企業”的大名。 武漢市這起有史以來的最大環保罰單令人關注,廢水超標的這家企業名字卻以“某”字一筆帶過,讓人不爽,也有悖于政府行政處罰透明的法律法規。每一個公民都應關心環保,關心飲用水資源,從這個角度看,市民王先生打破沙鍋問到底的較真精神,是公民意識的體現,無可厚非。
水資源是我們賴以生存的保障,保護水資源不受破害,維護我們的生存環境,是環保部門的職責所在。企業違規排放,環保部門不僅要依法懲罰,還應將相關信息公開,一是公眾有無可辯駁的知情權,二來,也可以警示其他企業。然而,武漢市環保部門卻以“
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公布這家企業的名字,難免讓人生疑—— 這到底是在保護“國家機密”呢?還是有意保護這家稅費大戶呢?
武漢環保部門的理由經不起推敲,至少,他們的態度難以說服公眾。首先,若企業真的涉及國家機密,環保部門應當出示保密部門的相關證件,與保密部門共同回應王先生的質疑,而不是自己死扛著。環保部門的信誓旦旦,未必就能讓人信服。再者,即便是企業生產的產品敏感,真的屬于國家機密,但企業的名字并不是“國家機密”,應當讓公眾知道。更何況,它已經屢次違規排放污水,收到了最大的罰單,公眾更想知道它,譴責它,督促它承擔其相應的社會責任。
“稅源地”重要,水源地更重要。很多時候,行政機關拉大旗作虎皮,以“國家秘密”不能公開為借口,抗拒公眾的知情請求,不是為了保護國家機密,而是為了保護做企業的保護傘或后盾。環保部門私自設立保密事項,有變相保護違規企業的嫌疑,要知道,環保的目的不是罰款,而是杜絕污染的排放。環保部門公開
排污企業的名字,既可以維護公眾的知情權,也能促進環保工作,這才是明智選擇。(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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