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市民毛先生在新浪微博上發微博稱,2月6日晚上的時候,把車停在魯信含章花園勁松七路的東門附近,結果早晨出門上班的時候發現車玻璃被人砸破,里面的一個空書包
被盜走,雖然東西被盜的不多,但是毛先生依然想通過自己的遭遇,提醒其他市民注意小偷。
毛先生說到這件事的時候還是十分氣憤:“我6號晚上從老家回來,然后就把車停在小區東門門口的那個地方就回家睡覺了,今天早晨出門準備開車去上班的時候,結果發現車
玻璃被砸碎了,我感到很吃驚。我們剛剛開始上班,小偷難道也開始干活了嗎?好在當時車里倒是沒有留下什么東西,就一個空書包,別的也沒損失什么,就是車玻璃碎了,今天沒法開出去了,得返廠去修?!?br>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停車時,應將車內貴重物品諸如手機、攝像機、照相機、手提包、筆記本電腦等隨身攜帶,較大件的貴重物品應設法轉移或作隱藏處理,切忌暴露在視線之內,以免犯罪分子見“財”起意,給您的財物、車輛造成損失。當無法攜帶或者不方便攜帶時,最好在車上留下一個人看管。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