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2月12日訊(記者 朱薪雨) 12月12日,青島市發布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島城將對
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守法
誠信方面實施等級
評價制度,共分為A(誠信)、B(基本誠信)、C(不誠信)3個等級。出現整體拖欠職工工資或社會保險費的行為,都將被直接列為C級不誠信單位,在參加評優、評先等評比表彰活動審核時不予通過。
根據規定,誠信等級評價標準分為6大方面,即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情況,執行勞動保護及工作時間規定情況,執行工資支付規定情況,執行社會保險管理規定情況,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規定情況,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勞務派遣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品經營單位遵守服務規定的情況。
其中包括,依法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無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執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依法實施帶薪年休假制度、依法支付加班費等20多條標準。
等級評價實行百分制,評分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為A級(誠信);評分在60分~89分的,為B級(基本誠信);評分在59分以下的,為C級(不誠信)。市人社部門還將每2年從A級誠信用人單位中評選1次示范誠信用人單位,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
用人單位的誠信等級,將錄入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根據規定,依法成立2年以內的各類企業,租賃場地或設備經營的各類企業,暫不納入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范圍。
記者了解到,具有下列9種情形之一的直接評定為C級(不誠信):當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不合格;拒不參加、未按時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或書面審查時存在瞞報、偽造、篡改書面材料的行為;評定周期內被人社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整體拖欠職工工資;整體拖欠職工社會保險費;因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多次被集體投訴、舉報或發生上訪等群體性事件;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勞務派遣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品經營單位嚴重違反職業中介、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勞務派遣、社會保險服務規定;阻撓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法行使監察職權,拒不接受詢問或拒不提供有關資料 ,或打擊報復監察員、證人、舉報人員;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規章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據了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用人單位按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實行分類監管。對C級非誠信單位,要依法追究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規章的責任并責令限期改正、進行行政處罰;年度內進行4次以上的日常巡視檢查;列為各項執法檢查的重點檢查對象,實施現場檢查;定期對用人單位負責人及其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進行勞動保障法律知識培訓,提升守法意識;參加評優、評先、評勞模等評比表彰活動及公司上市等誠信評價進行勞動保障審核時不予通過。
此外,每兩年評1次的示范用人單位還將享受優惠政策,如優先推薦參加青島市及省級、國家級誠信用人單位評選等。
鏈接 重大勞保違法,至少曬1個月 用人單位出現下列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要予以公布,即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包括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引發群體性事件,情節嚴重的,惡意拖欠社會保險費,情節嚴重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情節惡劣的等;非法使用童工的;以暴力威脅或采取侮辱、體罰、毆打、拘禁等手段限制勞動者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無理抗拒、阻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情節嚴重的;拒不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處理、處罰決定的;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據了解,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的內容,應報人社部門批準后 ,在人社部門信息網或其他新聞媒體上隨時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對公布期滿仍未糾正的違法行為可繼續予以公布,直至其糾正為止。
用人單位的守法誠信信息將通過以下渠道進行收集:勞動者對用人單位誠信狀況的反映和評價;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的書面審查、日常巡視檢查、舉報投訴調查和專項檢查情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關處室(單位)對用人單位誠信狀況的反映及評價;其他提供用人單位誠信信息的渠道。規定要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及時將書面審查、日常巡視檢查、舉報投訴調查和專項檢查情況等錄入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人社部門有關處室(單位)發現的誠信信息,應及時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錄入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
記者 朱薪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