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記者從李滄區檢察院獲悉,由最高檢督辦的5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一案于近日在李滄區法院一審宣判,5名
被告人均判處有期徒刑。記者了解到,就在法院宣判前,5名被告委托律師向法官"求饒",請法官考慮到孩子無人照顧予以輕判,并表示再也不賣
病死豬肉了。
????夫妻倆低價購病死豬
今年年初,李滄公安接到市民舉報稱有人在李村大集銷售問題豬肉。接到線索后,李滄公安民警順藤摸瓜,摸清躲在背后的制售問題豬肉窩點,將
李某等5人全部抓獲。據李滄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自今年3月20日開始,被告人李某夫婦租用重慶中路278號院內南側一平房,由李某至城陽、即墨等地低價收購、撿拾病死豬后運至該處屠宰加工。李某夫婦多次將病死豬肉、豬頭等向邱某、劉某等人銷售獲利。
自3月底以來,被告人劉某明知李某夫婦加工、銷售死因不明的豬肉,多次從該處低價購入病死豬的豬頭及豬下貨,同丈夫李某簡單加工后,分多次在李村集市、侯家莊集市擺攤銷售獲利。4月17日下午2時許,劉某購買6個豬頭后被查獲,民警又從劉某住處查獲生豬頭60個及松香20公斤。
????病死豬肉進了燒餅店
自今年3月底以來,被告人邱某在明知李某夫婦加工、銷售死因不明的豬肉的情況下,分別在3月底、4月12日前后,以每公斤6元的價格購買死因不明的豬肉共計100余公斤。邱某將病死豬肉加工成肉餡后,分多次銷售給市北區河西村的武大郎燒餅店。經鑒定,查獲的720公斤豬肉和40公斤豬頭的檢測樣品中顯示為不合格產品,專家判定查扣的760公斤豬肉系病死豬肉。
????5名被告全部獲實刑
近日,李滄法院作出判決,5名被告人全部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李某夫婦各領有期徒刑一年,并各處罰金兩萬元。將病死豬肉做成餡賣進燒餅店的邱某及劉某夫婦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半年,各處罰金1萬元。
??? 記者了解到,就在法院宣判前,5名被告人均通過律師找到法官求饒,表示孩子還小,希望法官給他們一個機會,在外面照顧孩子,好好做人。"在庭審現場時,兩名女被告都哭成一團,她們當時并不知道賣病死豬肉犯法,但現在并不是求饒就能改變結果的。"李滄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案中,公訴機關并沒有刻意追究被告人已經售出多少病死豬肉,是因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是一種行為罪。即只要有相關行為,就已經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