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10月30日訊(記者 呂璐) 對轄區燃煤企業采購的每一批次煤炭組織
采樣監測,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煤炭,已燃用的要對相應企業進行立案處罰。30日,記者獲悉,島城2013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
方案出臺,對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等行為將從快處罰?!?br>
根據《2013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方案》,11月10日前,各區市環保部門將組織對本轄區燃煤單位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完善,燃煤含硫量是否達標,脫硫劑是否配備足量,在線監測設施是否完好。各分局、各市環保局檢查督促轄區燃煤企業嚴格執行排污申報制度,對采購的每一批次煤炭必須及時申報,根據申報進煤情況,組織采樣監測。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煤炭,已燃用的要對相應企業進行立案處罰,未燃用的要責令企業采取配置低硫煤和添加固硫劑等措施后方可燃用?!?br>
同時,燃煤企業申請脫硫設施改造或檢修時,各分局、各市環保局應及時到現場核實必要性。對不能保證達標排放的,原則上停運燃燒設施方可進行檢修改造,必須保障居民供熱的情況除外?!?br>
另外,各分局、各市環保局、監察支隊將嚴肅查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超總量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快予以處罰。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