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
行動自由未見受虐 28日,記者到村里進行了走訪,發現村民們的說法與王家人所說“王金良受毆打”有所不同。幾位接受采訪的村民均表示,王金良在村里待了好幾年,村里人都認識,都以為是薛家的遠房親戚;同時,村民們也表示,未看到薛家虐待王金良的現象。
“他冬天經常來我這洗澡、理發,而且是一個人來。”在村里開澡堂的老板說,王金良比較邋遢,其他人都不愿意跟他一塊洗,為此澡堂每次都是給他開單間,“6元錢的理發費是老薛家給。”澡堂老板表示,王金良還經常去村里的小賣部買東西,可以說完全行動自由。
警方
是否非法用工正在調查 10月28日,記者從
膠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了解到,薛增武的行為構不成非法拘禁,是否存在非法用工行為,還需聯合勞動部門一起調查才行。針對此案,山東韜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坤認為,如果薛家未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限制王金良的人身自由,則構不成非法拘禁罪,“如果王金良被鎖上鐵鏈或者被關在屋里,則達到了該罪的構成要件。”
王倩云認為,哥哥在薛家從事勞動,既不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給工資待遇,就給口飯吃 ,給張床睡覺,讓他來干活,這是一種非法的用工關系。張坤表示,這要視王金良的勞動成果與薛家給其的報酬差別而定,如果王金良的勞動成果遠大于薛家給予他的資助,則薛家涉嫌非法用工。“薛家是普通的養雞戶,不像礦廠、磚窯那樣的工廠,王金良也未參與批量生產經營,這一點的界定很困難。”
張坤表示,智障、流浪人員的收容應由社會公共機構或者慈善機構來做,薛家不具備收容的條件和資格,當初收留王金良時,應適時將其送到民政部門或報警。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