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在網上化為女性身份,通過網絡搭識陌生男子,并通過聊天拿到電話號碼,之后便把電話給另外同伙,同伙隨即約網友到
酒吧高消費。一位網友陷入圈套,“被”消費1.2萬余元。日前,經法院審理認定,劉某犯詐騙罪,被判刑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7歲的劉某是山東東平縣人。2012年4月19日10時許,劉某在青島市北區的住處,以女性身份化名“高爽”上網聊天,并以女性身份,在通訊聊天工具中查找陌生人。在與多位網友聊天中,劉某搭識了青島本地的張某,在與張某的多次交流中,劉某成功騙取了張某的電話號碼,聲稱要約會見面。
3天后,張某接到一個電話,說要在一酒吧見面,但聲音卻是一名男性(已判刑)。該男子稱是“高爽”的朋友,讓張某隨他先到酒吧,而后“高爽”隨后就到酒吧見面。當日16時許,張某與該男子見面后,便被帶至青島市市北區一家咖啡酒吧,而在酒吧內,除了該男子,還有其他“高爽”的朋友。
期間,該男子等人紛紛豪爽要酒,對張某也甚是熱情,然而卻始終不見網友“高爽”出現。最后,張某稱要離開,并被要求現場結賬,賬單上竟顯示消費共計1.2萬余元。雖感覺被騙,但張某也不敢聲張,隨即結賬離開。
后經辦案民警偵查,劉某化身“女性”在網上結識陌生男子,要到電話號碼便提供給同伙。其同伙隨即約網友到酒吧消費,通過采用廉價酒冒充近八百元的高檔酒等方法誘騙網友,并從中提成。在網友張某消費1.2萬余元中,劉某便因此獲得提成600元。
今年六月,經市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見習記者 于偉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