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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梅 7月25日,湖南省紀委在官網發布《關于規范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要求除婚禮、葬禮外,其他事宜嚴禁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以外的人員參加。有網友說,做壽、生子是人生大事,這都不準辦酒,是利用公權干涉私權。對此,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室負責人答復:“你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遵守黨紀政紀國法,正如網友說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7月30日《瀟湘晨報》) 近年來,社會上各類宴請名目日益繁多,鋪張浪費現象嚴重,禮金讓人不堪重負。結婚宴、滿月宴、周歲宴……這些被稱為“人情傳銷”的宴請,讓人煩不勝煩,但不去又不好意思,如果碰上領導干部的此類宴請,就更讓人難上加難了。人逢喜事精神爽,組織親朋好友聚會慶祝一下 ,進行一些正常的人情往來,本無可厚非。可是,一些黨政干部公然違反黨紀國法,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大肆斂財,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湖南省紀委此次出臺規定,對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行嚴格規范,是對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的具體落實。這一規定要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2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婚喪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嚴禁動用執法執勤等特種車輛;不準收受親戚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的禮金或貴重禮品。這些規定,無疑有助于端正黨風政風,凈化社會風氣。
應當說,除了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號召之外,湖南省的上述規定在當地也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日前,中紀委通報了8起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就有一起發生在湖南——今年1月份,湖南省司法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王親生為其子大辦婚宴收取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0名違規使用警車參加婚宴的工作人員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這種頂風違紀的案例,在當地乃至全國都產生了惡劣影響,理應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從這個意義上說,湖南省紀委嚴格規范宴請操辦,不準公務人員借婚喪事送禮收禮,也是對黨政干部的一種事前保護和拯救。其實,黨政干部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并非湖南一地所獨有,其他地方也當引以為鑒,盡早規范。
誠然,黨政干部也是人,做壽、生子時搞宴請也是人之常情,但是,黨政干部不是普通群眾,而是掌握著公權力的國家公職人員,身份的特殊性要求他們必須時刻厘清權力邊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讓渡自己的部分私權利。黨政干部必須服從黨紀國法的約束,帶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時刻牢記自己的公職身份,廉潔奉公,潔身自好。“接受不了可退黨
辭職”,理應成為黨政干部的普遍
共識,時刻為自己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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