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朱慧卿
文/吳應海
5月29日,中國控煙協會公布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監測結果顯示,公益捐贈已成為煙草企業贊助活動的最主要形式,企業借贊助之名行促銷之實的做法日趨泛濫。為此,中國控煙協會建議民政部在即將頒布的《慈善法》條款中,明確禁止煙草企業公益捐款。(5月30日《北京晨報》) 香煙內含有害成分,吸煙傷己害人,這既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更是一種糟蹋生命的“自殺行為”。所以,煙草行業的獲利其實是以犧牲消費者的健康為代價的,說煙草企業是在“謀財害命”一點也不為過。煙草稅金被稱之為“滴血稅金”,依此類推,煙草企業的所謂慈善也就成了“
滴血慈善”。煙草企業一手在干著“殺人奪命”的“強盜行徑”,一手卻舉著血淋淋的錢走上慈善榜,宣傳自己,這樣的“美意”我們怎能接受?
事實上,將煙草企業拒于“慈善榜”之外,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一方面,《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明確規定,締約方不應允許任何政府分支機構或公立部門接受來自煙草業的捐助,更不允許對相應的行為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另一方面,我國相關法律也規定,禁止煙草產品做廣告或變相做廣告,若讓煙草企業上慈善榜,這不明擺著是在打“擦邊球”,幫其做廣告嗎?不要“滴血慈善”是大勢所趨,希望《慈善法》能采納民意,明確作出這方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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