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位思考
剛下車的司機過路守規矩
采訪中,記者采訪了幾位遵守秩序者,上前一問多為剛停下車的,他們都看準了信號燈變成綠色,才會穿過馬路。“我膽子小,怕車軋到我的腳。”市民王女士剛考取了駕駛證,她笑稱自己技術不好,所以對行駛中的汽車非常害怕,擔心里面的司機跟自己一樣是新手,“不但距離不太好把握,萬一行人走得快點或慢點,我這種技術可能會躲閃不及。”考慮到這一狀況,王女士說她很少隨大流過馬路,只有在交通擁堵比較嚴重、車速很慢的情況下才可能不看信號燈。
“如何才能不懼怕滾滾車流?慢慢就鍛煉出來了。”市民劉女士說,她剛來了一次沖刺跑,“我站在路邊,往前走了走,準備過馬路,沒有一輛車停下來讓我過去。”劉女士立即想到,這句話并不準確,“確切地說,連一輛減速的車都沒有。”她指著剛走過的地方,那里畫著斑馬線,但沒有信號燈,她發現有沒有這斑馬線區別并不大:她站在路中間等了大約一分鐘,看到過往車輛呼呼駛過,有些車輛看到她等在一邊,甚至還加速,劉女士感到這樣等下去,這條路是過不去了。于是她橫下心來,趁車少的時候往前跑。
行人雷語
不搶,斑馬線永遠不是你的
爭搶斑馬線的地方,路口要比直路上嚴重得多,尤其是行人與右拐車輛的“爭奪戰”。雖然從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交規明確表示,右轉車輛不避讓行人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會處以200元和 3分的處罰,但在現實中卻很少有司機遵守。
“你不去搶的話,斑馬線永遠不是你的。”青年小伙小侯說這句話,好像在告訴記者一個人生哲理。他剛從書院路與向陽路交會處過了馬路,雖然是在綠燈時穿過馬路,但還是有一輛面包車差點撞到他。當時,他從書院路北面往南面走,這輛面包車則由南向北行駛在向陽路上,在右拐上書院路時猛然剎住了車。記者聽到了面包車造成的刺耳剎車聲,小侯接著跑到了路邊。“那個司機火了,我還火了呢,拐彎那么快干什么?”小侯很氣憤,罵了幾句離開了。
類似情況在夏莊路與源頭路交會處也不斷上演,這是個丁字路口,地面整整齊齊畫著三條斑馬線,沒有設置任何信號燈。不少車與行人在斑馬線上互不相讓,喇叭聲此起彼伏。
司機訴苦
我停下來,后面的也不答應
車輛右轉大多不受信號燈約束,記者調查發現鮮有車輛會避讓人行道上的行人。在夏莊路與大嶗路交會處,北側人行道上,綠燈亮起后十幾名行人開始過馬路。這時大嶗路上一輛公交車右拐了過來,車頭擋住了人行道。恰在此時,另一端的向陽路上,一輛公交車左拐到夏莊路上,五六名行人被夾在兩輛公交車中間。“嚇死我了,我們都走在斑馬線上,也不稍微讓讓。”這一幕把其中一名行人嚇了一跳。隨后,記者詢問一名拐彎的司機,他不愿透露姓名,“這也是節省時間吧,我停下來后面的車也不答應啊!”隨后他匆匆開車離開了。
記者在調查中,注意到大嶗路頭上的一條小溝。這處小溝是施工后留下的,雖然填平了,但與路面相比出現了下陷。當車輛從大嶗路上駛來,特別是需要往夏莊路右拐時,就要經過這處下陷路面。因此,右拐車輛幾乎都會有意減速,拐到夏莊路時,車速都比較慢。然而,記者沒有看到一輛車有意識地避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要是人先走到斑馬線上,車就會減速;要是車先開到斑馬線上,那人只能等著車過去。”65歲的張老先生對過馬路這件事很有感觸。文/記者 韓小偉 圖/本報記者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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