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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 張輝、張高平冤案余波未了。十多天來,偵辦此案的“浙江神探”聶海芬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人物。日前,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該冤案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此外,有確切證據顯示,聶海芬不僅是該案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審核把關者,而且,也是這起冤案的“真兇”犯下的另一起殺人案的偵辦者。 有人說,張氏叔侄冤案昭雪,再次印證了佘祥林、趙作海式冤案的辦案邏輯和審案思維。可是,為什么還被告人清白得靠“亡者歸來”或“真兇浮現”?這不得不提頗具諷刺意味的“神探”。
在真相稀缺的年代,“神探”就走進了佛龕;在正義高貴的時代,“青天”才值得去懷念。2006年4月13日,中央電視臺第12頻道《第一線》欄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報道之“無懈可擊聶海芬”。節目講述了“神探”聶海芬參與偵破張氏叔侄案,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強奸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而今看來,當年那些找不到的痕跡、物證及 DNA 鑒定結論,皆是張氏叔侄犯案的反證。沒有證據,沒有口供,僅憑“神探”的神技,就能斷人生死?
“這本是一起在偵查階段就可以排除張輝、張高平作案可能的案件”,卻一步一步、緊鑼密鼓地弄成了“鐵證如山”的定案,其間牽涉多少執法環節、需要多少人“組團”來構陷?還有多少冤案被此類“神探”生生辦成了“鐵案”?究竟是哪些人、哪些力量、哪些制度,將聶海芬推上了神壇?在“神探”的隊伍里,聶海芬算是個“例外”嗎?類似冤案的產生,暴露出多年來的司法積弊:“公檢法三機關之間不是理想狀態的等腰三角形的穩定、制衡結構,而是流線型的加速度推進結構”。因“破案心切”、權力難受規制,往往“打擊”有余、“保護”乏力。
張高平在法庭上陳述道:“雖然你們在座的各位現在是大法官,大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后代不一定也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們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們是什么感受?我希望你們出臺相關的合理政策,完善司法制度,不再出現我這樣的事。”也許,只有以制度兜底、徹底告別“神探”和“青天”,我們才能從這段振聾發聵的話語中,讀懂
法治中國的現代史,并以史為鑒,真正將中國置于法制與法治的秩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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