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嶗山分局沙子口工商所接到投訴,來自山東臨沂的小伙童某說了他應聘當漁夫的“苦難史”,遭罪不說,還白搭1000元,肯求工商部門幫他討回吃飯錢。
現年18歲的童某為給母親治病,第一次出遠門來青島打工掙錢,當他在茫茫人海中來到嶗山沙子口時,從電線桿上看到了招聘打魚工的信息,要求能吃苦,待遇優厚。自幼就愛好打魚的童某未經多想,電話聯系了該船主就前來應聘。船主見其個頭、身板健壯就答應留下他,每月工資2000元,旺季打魚多時還可浮動,但必須先交1000元
押金。童某因急于掙錢給母親治病,未多想就把僅有的1000元交上正式“上班”了。
但未預料第一天出海,童某因
暈船厲害吐得一塌糊涂。無奈,童某只好提出
辭職,可船主認為在他身上投資了水衣、水鞋、加上管飯等遠遠超過千元,雖答應辭職但押金不退。身無分文的童某想到自己辭職后連飯都沒得吃了,便多次與船主交涉退錢均無濟于事,還威脅他再來“搗亂”就不客氣了。無奈,童某只好向工商部門投訴,當沙子口工商所執法人員弄清來龍去脈后,及時找該船主調查了解情況。
經查,童某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船主也承認童某暈船厲害不適應在海上干活。依此,執法人員認為,該船主因提供的船上工作環境惡劣 ,童某主觀上雖愿意干但因身體安全無法保證不得不辭職,并且押金并非定金,依據《消法》有關規定,該船主應無條件退還保證金。隨責成該船主退還童某1000元,雙方滿意。
記者 王磊 通訊員 姚加彩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