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納紫域一棟房屋的樓頂搭建了涼亭。 趙波 攝
本報記者 趙波 李曉聞 本報通訊員 付憲春
銀川西路上的瑞納紫域小區三年前加蓋了頂層,改了房屋結構,這些
野蠻裝修的建筑三年了也沒有清理完。除瑞納紫域小區外,在一些老小區和新建小區亂拆承重墻、加蓋陽光房、樓頂裝涼亭等野蠻裝修行為一直屢禁不止,為此,有委員提議建立房屋使用期間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房屋的全程保養。
小區私搭亂建成風,違章建筑三年沒拆除 市南區銀川西路上的瑞納紫域小區自2010年建成交付之后,小區內的私搭亂建一直沒有停下,樓頂加蓋一層陽光房、建涼亭等野蠻裝修是屢見不鮮,本報曾在2010年12月29日和2012年7月11日分別進行了報道,雖然城管部門多次執法,但是這些違法建筑仍沒拆除。9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瑞納紫域小區,看到小區樓頂裝修的架子已經被拆了,但是樓頂仍然有違法建筑。在一棟名為“海棠居”的樓房頂部,一個嶄新的木質涼亭格外顯眼,在其他樓座的樓頂上很明顯能看到被加高一層的痕跡。
“小區里幾乎每棟都有改動,你看樓頂那些不同的顏色就知道了。”小區的居民于女士說,她對這些野蠻裝修也是深惡痛絕,她家住在一樓,前段時間樓上的裝修影響到她家的正常生活,如今前面的那棟樓樓頂加高了一層,還影響到了她家的采光。
“2010年業主們剛開始建時,開發商就開始制止業主,但是不起作用,開發商怕因業主私改亂造導致房屋質量問題,無奈之下還在媒體上刊發聲明。”小區物業的負責人說。
受利益驅使,業主野蠻裝修成風 記者探訪發現,不止是瑞納紫域小區,距離瑞納紫域小區不遠的頤中高山小區、浮山后的四季景園小區之前也存在不少陽光房,城管和房管部門也是多次執法,但是效果并不明顯,有些違章房雖然也拆了但不久又重新建了。“業主只要給錢,裝修隊什么活都干,根本不管是承重墻還是啥。”瑞納紫域小區的業主周先生說,很多房屋一經改造面積大出不少,賣也能賣個好價錢,小區里復式的頂層又加了一層相當于三層樓了,房間內還都私改亂造安上電梯,房子是裝修漂亮了,但是樓整體的結構就遭到破壞了,他們這些住在樓下的也提心吊膽。
違法建筑之所以屢禁不止,跟監管部門的監管無力或許有很大關系。采訪中,記者發現,業主改造房屋時認為這個房屋是自己的,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跟別人無關。而物業部門也只能規勸業主,并沒有實際處罰權力,有執法權的房管部門和城管,雖然可以進行處罰,但即便是拆除也需要大量的人工和費用,導致違法建筑的強拆難以奏效。
執法成本高,現有法規遭遇執行難 “城管部門估算,瑞納紫域小區所有的違法建筑要是全部拆除大約需要200萬元的費用。”瑞納紫域小區的物業主任鄭先生說,城管雖然經常下發處罰通知,但是業主并不理會,真正要拆除這些違法建筑確實不那么容易。
2012年7月,市南城管執法局金門路城管中隊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瑞納紫域小區違法建筑的問題確實讓他們很無奈,雖然接到多次投訴,但是根據當時的情況看,他們只能一步步走法律程序。
1月9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到金門路城管中隊時,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如今執法隊員仍是天天去瑞納紫域小區巡邏,已經有部分樓座開始了拆除工作。
記者了解到,業主雖然對所買房擁有所有權,但是樓的頂層是屬于該樓全體業主所有,業主私自搭建建筑物,違反了《規劃法》和《市容管理規定》,城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恢復原狀,否則可以上報房管規劃部門,經法院審批后強制性拆除。但是如果是一步步走程序,需要時間,難免會像瑞納紫域小區一樣,違法建筑用了三年仍然拆不了。
委員提議建立法規全程保養房屋 “有的人覺得房子是自己買的,自己想怎么樣就怎么樣,這樣容易造成安全隱患。”
政協委員臧彩欣說,特別是人員密集的公共房屋使用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
據介紹,我國對房屋建造階段的安全及質量管理相對比較規范,然而對使用階段的安全管理相對滯后。“一些發達國家在房屋竣工交付后,就正式進入安全使用管理階段。比如在日本,房屋使用階段的管理非常嚴格,房主在家里拍籃球都不允許,因為這種行為可能會造成共振,從而引發房屋安全問題。”臧彩欣說。
臧彩欣提議盡快建立房屋使用期間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房屋的全程保養,從定期對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到安全隱患的發現與確定,再到房屋安全隱患的排除,全過程都應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支持并做到管理到位。
“房屋的安全情況是隨著時間、環境及使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因此有關部門可以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庫,將房屋的結構安全、結構及設備維修改造、使用信息等情況予以載明,做到信息化、公開化。”臧彩欣說,她帶來的《關于加強房屋使用期間安全管理立法案》的提案已經提交,希望能夠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