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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曉明出庭聽取宣判 。
在國際列車上實施系列搶劫、強奸,制造了被稱為“國列第一案 ”的“3·10特大輪奸案”,潛逃18年后最終落網(wǎng)的“最兇殘”案犯賈曉明,于5月18日被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當庭判決無期徒刑。他曾經(jīng)是北京東單地區(qū)第一批賣服裝的“倒爺”,但后來被拉入團伙,干起搶劫中國“倒爺”的勾當 。
從北京“倒爺”到搶劫“倒爺” 5月18日9時,53歲的北京男子賈曉明被法警帶上法庭,在逃亡18年后,他已兩鬢斑白,面容蒼老。
20歲時,賈曉明曾因扒竊被勞教兩年。勞教結束后,他成為北京東單地區(qū)第一批賣服裝的“倒爺”。后在莫斯科,他遇到以前的獄友苗炳林等人,被拉入團伙,干起搶劫中國“倒爺”的勾當。當時化名“高軍”的賈曉明以犯案手法殘忍、兇惡聞名,被辦案民警稱為“最兇殘的主犯”。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1991年12月至1993年5月期間,賈曉明伙同苗炳林團伙成員等人,在俄羅斯莫斯科市的旅館、私人住宅、火車站及北京至莫斯科的國際列車上,采用持刀、蒙面、捆綁的手段,搶劫中國人13次,涉及被害人30余人,劫得2.62萬美元、100余萬盧布以及手表、項鏈、戒指、單放機、皮夾克、毛衣、香煙、打火機等物品,賈曉明分得贓款5020美元及其他物品。
制造國列“3·10特大輪奸案” 賈曉明還制造了被稱為“國列第一案”的“3·10特大輪奸案”。
1993年3月10日,在北京開往莫斯科的3次國際列車上,賈曉明與庫萬和、顧志強、吳寶順、鐘繼泉、劉金鵬相遇。3月11日,列車駛入蒙古國境內(nèi)時,賈曉明讓6號包房女旅客孫小姐到其住的5號包房聊天。其間,賈曉明、庫萬和、顧志強、鐘繼泉、吳寶順編造假姓名,語言下流,引起孫小姐反感。孫小姐回到6號包房后,賈曉明采用欺騙手段與孫小姐發(fā)生性關系。后賈曉明回到5號包房說:“我給你們找了一個國花,有戲。”他示意鐘、庫、顧、吳奸淫孫小姐。后這四人輪流去孫小姐包房對她猥褻 、威脅,意圖發(fā)生性關系,均遭拒絕。當晚,鐘用刀撬開孫小姐的包房,持刀威逼、毆打,企圖強奸孫小姐,因俄羅斯海關人員查驗護照,鐘未得逞。后庫萬和將孫小姐叫到9號包房,賈曉明伙同庫萬和先后將孫小姐強奸。
棄妻兒逃亡18年改名換姓做生意 就在當年專案組展開跨國大抓捕時,因護照到期,案發(fā)后回到北京的賈曉明得以逃脫,自此失蹤。北京鐵路公安局對其發(fā)出了網(wǎng)上通緝令。2011年6月25日,“消失”18年的賈曉明在廣西桂林落網(wǎng)。據(jù)悉,逃亡的18年中,他拋棄家里的妻兒,改了名,不敢找工作,跟女友同居后才算在桂林落了腳。他用從家里帶來的兩萬多元做小買賣,倒是掙了點兒錢,可再沒回過北京,甚至不敢給他牽掛的父母打電話。
法院一審認定賈曉明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責令賈曉明退賠人民幣28915.2元,發(fā)還被害人張某某、丁某某等人。
賈曉明表示不認可搶劫和強奸事實。“搶劫罪是那幾個人(同伙)跟我有矛盾,咬我。我不構成強奸罪。”
據(jù)《北京晚報》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