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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辦公室,承擔著不一樣的責任
如何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發生醫療糾紛無法調解后想要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該怎么做呢?鄒樹煌說,要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通過兩種途徑:患者直接到法院,法院日后再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另外一條途徑就是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如果是關于患者死亡的醫療爭議,要先移交到市衛生局,由市衛生局委托醫學會;而不是死亡鑒定的話則要通過救治醫院所在的區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委托。當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最終給出鑒定結果后 ,鑒定結論也是通過原來的路徑 ,通過衛生行政部門轉到醫患手中。而通過法院鑒定的則直接轉到法院手中。
雖然自己的本職工作是組織醫患雙方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但鄒樹煌還是想提醒:“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雙方要先協商解決,實在調解不了需要進入醫療鑒定的,再根據上面的路徑進行申請。”
鑒定辦公室到底是什么部門 很多人心里有個疑惑,青島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究竟是個什么部門,它與醫學會和衛生部門之間是什么關系呢?這事還得從1987年以前說起,那時全國還沒有這樣一個部門,那時也有醫療糾紛和矛盾,但雙方都找不到可以去說理或維權的地方,眼看著各種醫療糾紛愈演愈烈,就在1987年國務院出臺《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正式成立醫療事故鑒定部門,由衛生部門的醫政處全權負責。這個鑒定部門的成立在起初的幾年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但慢慢問題又出現了,有人指出這個醫療事故鑒定部門是管理者、也是執行者又是處理者,公信力受到影響。全國的呼聲再次響起,在這種情況下,2002年國務院又一部新的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臺,并為了公信力將醫療事故鑒定的工作從衛生系統的醫政處手中拿走轉移到了醫學會名下,成為一個游離于衛生系統之外的“第三方”,就這樣走到了第11個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