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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喬杉 今年以來,隨著中國民間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民間借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話題。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給了民間借貸一個定位,明確表示,民間借貸合法有益。(11月11日《東方早報》) 印象中,這好像還是體制內部第一次如此高調地承認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這里可以將其說法歸納為三點,民間借貸有著“必然性”,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有著“合法性”,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受法律保護 ;有著“積極性”,解決了部分社會融資需求。
雖然央行有關負責人只是將民間借貸定義為“正規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也就是說是“配角”。但對于民間借貸來說,也總算是丑媳婦熬到了婆婆的承認。筆者認為,民間借貸的未來方向應該是成為像婆婆一樣的“主角”,對民間借貸“三性”的定義,只能說是解決了其合法性的問題,要想真正熬成金融行業的“主角”,還得讓民間借貸進一步公開化陽光化。
俗話說,名不正則言不順,對于民間借貸,社會上常常有一種偏見,一聲“高利貸”就已經說明了一切。這種認識對于民間借貸并不公平。上月21日,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表示,“民間借貸是伴隨著浙江的民營企業發展共同發展起來的,沒有它就不會有浙江微小企業的發展”。民間借貸對于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不僅止于浙江,可以說,這些年民營經濟之所以能異軍突起,特別是這兩年民營經濟之所以能捱過一個又一個寒冬,民間借貸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迫切需要給民間借貸正名,讓其像正規金融機構一樣得到社會的承認。
坦白說,民間借貸的確存在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洗錢、金融傳銷、暴力催收導致人身傷害等問題,這些問題,與其在地下活動長期曬不到陽光有關。目前,中國GDP是美國的40%,可稱之為銀行的機構有300多家,而美國以銀行命名的機構有8500多家,約是我國的28倍。近年來,雖然中國新增加了不少金融機構,但對比美國銀行業規模,對照經濟發展需求,仍有必要繼續敞開大門,讓更多的民間借貸成為正規金融機構,最起碼應該把民間借貸歸入小額貸款公司。這樣做的好處,既能讓供求雙方像正規銀行一樣坐下來協商,又能將其納入監管渠道,從而以健康的形象成為市場的主角,為經濟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在央行有關負責人的此次表態中,已經強調下一步將致力于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期待有那么一天,民間借貸真正能“媳婦熬成婆”,能夠從今天的“配角”成為未來的“主角”,像正規金融機構一樣,可以光明正大地喝著咖啡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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