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某貪心占有單位錢財,又因與鞏某等人臭味相投而聚在一起,以冒充鐵路警察的身份欺騙女網友,騙財騙色,最終逃脫不了法律的嚴懲。近日,四方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吳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犯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鞏某犯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侵吞公司1萬多元玩失蹤
吳某原本是青島市某公司職員,負責為客戶運送百事可樂等貨物,并將收取的貨款交回。2008年1月12日,經理安排吳某駕車到市內四家公司送貨。吳某根據出貨單地址,駕車分別至四家單位送貨后,共收取 15913多元貨款。吳某第一次拿到這么多的錢,有了自己的盤算,他把車停在自己租住的小旅館門口,給單位司機打電話過來開車,自己拿著貨款不聲不響收拾東西跑了。次日,單位經理打電話讓他回去,可是吳某怕單位報案抓他,立刻更換了手機號,玩起了失蹤。
不久,吳某謀得一份開出租的差使,2008年10月4日,吳某開出租車拉著穿警服的鞏某,得知鞏某在鐵路公安部門工作。于是,吳某讓鞏某幫忙購買一套警服,鞏某說一套500元,并互留了電話號碼。10月9日,鞏某給吳某搞到了一套警服,并給了吳某 。從此二人就開始了冒充鐵路警察招搖撞騙的日子。
冒充鐵路警察騙財騙色
2007年冬,鞏某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大學生小麗(化名),稱自己是鐵路警察,并以談戀愛為名騙取了小麗的信任并同居。2008年9月,為了騙取小麗的錢財,鞏某處心積慮,謊稱幫她找到了鐵路乘務員的工作,需要交納2000元押金為由,騙取了小麗父親2000元錢后逃離,贓款被揮霍。
2008年10月13日,鞏某找來吳某 、王某,說他認識的女網友小芳(化名)要在青島找工作,要一起騙她點錢花,二人立即同意并詳細分工,吳某冒充鐵路警察隊長,鞏某和王某是隊里的普通警察,見面后由鞏某介紹二人身份,然后吳某裝熱心幫助小芳介紹工作,王某幫著吹捧,騙小芳2000元錢。
于是,三人換上警服在四方長途站見到小芳,隨后三人就開始按計劃“演戲”。吃飯時,鞏某介紹吳某是吳隊長,已經給她安排好在青島客運段干乘務員,并墊付了2000元服裝押金,為了讓小芳相信還偽造了一張蓋有公章的押金收款收據。小芳看后徹底被他們的“演技”所征服,相信了他們。因小芳只有1000元錢放在家中,在他們的催促下,她回家拿錢給了他們。當晚,鞏某又在四方區某旅館騙取小芳信任,與其發生性關系后逃離,贓款被揮霍。
最終將吳某鞏某抓獲
當他們還沉浸在得手的喜悅中,并籌劃故技重演時,2008年11月7日14時許,身著假警服的吳某出現在四方利群附近,被他曾經攜款逃走的公司同事認出并立刻報警,后被警方當場抓獲。吳某到案后,對職務侵占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如實供述了假警服是鞏某幫其購買的。當日16時許,在吳某的配合下,將鞏某在青島火車站附近當場抓獲。其到案后,對招搖撞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參與本案的四方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向記者介紹說,網絡是把雙刃劍,在帶給人們便利的同時,也潛伏著一些危機。近期,不少犯罪分子在網絡中謊稱是司法機關人員,騙取女網友的信任,繼而騙財騙色,因此希望廣大市民在網絡上要謹慎交友,不要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防止受騙上當,最終追悔莫及。
記者 李晨 尚青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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