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濟南12月5日電(記者席敏)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山東省近日出臺《山東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辦法》加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其中,使用宅基地進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設的,村民應當提出申請并經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根據山東省新出臺的政策,使用宅基地進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設的,村民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占用農用地進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設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山東省還規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鄉村建設工程以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除應當執行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外,還應當遵守有關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風景名勝區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據山東省住建廳介紹,這一辦法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鄉村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管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應當遵循強化管理、高效便民、因地制宜的原則,依法規范鄉村建設秩序,維護村民公共利益,保持鄉村風貌。這一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編輯: 鹿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