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15日訊(記者 王愛科) 自今年5月1日開始,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政策暫按兩年執行。記者采訪獲悉,相關通知文件正在制定過程當中。
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5日,住建部表示,目前與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一道,正在制定《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一是各地區應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超過12%;二是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三是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記者注意到,依據島城去年的住房公積金政策,單位和職工各自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分別為4038.00元。單位和職工各自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六區分別為74元、四市分別為66元。自由職業人員繳存基數上限為12113.25元,下限為2422.65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谷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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