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9日訊(記者 王愛科) 9日,市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做客青島政務網“在線問政”時透露,根據相關規定,本市限價房項目在優先面向持資格證家庭銷售結束6個月以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申請調劑為人才公寓房源。調劑后,人才公寓項目銷售價格參照原限價商品住房項目價格執行。
日前,本市推出了今年首批公開銷售的保障房源,網談中有網友咨詢,是否可以把自己的經適房資格證轉成限價房資格證。對此,相關負責人給出了肯定答案,并透露,如需辦理經適房與限價房準予資格變更手續,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變更申請,審核時限將會極力壓縮。
對于不少網友關注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相關問題,網談中透露,按照本市政策,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自房地產登記(不動產登記)之日起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對于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用于拆遷安置的,在不動產登記證書上標注為“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其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而且首次上市交易時不需繳納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權類型保留劃撥。轉讓后再次上市交易時,每次均按成交價格總額的1% 繳納土地收益金。
相關負責人還透露,根據現行政策規定,本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土地性質為住宅的,承租人租住滿5年后可以申請購買。其中,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項目,須經政府批準后方可出售。而網友提問的河馬石和文安路兩處公租房,目前暫時不能購買。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