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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區(qū)的張女士通過中介購買
二手房,簽了合同也交齊了45萬元首付款,貸款卻遲遲沒有辦成,張女士指責賣方不配合。賣方表示,如果買方放棄購買,定金不會退還。
交完首付,辦不了貸款 “通過中介公司買一套房子,已經(jīng)把45萬元首付款支付給賣方,1.12萬元的中介費也支付了,賣方卻一再爽約辦理面簽,快四個月了一點進展都沒有,曾經(jīng)答應解除合同退還首付款,現(xiàn)在卻遲遲沒有退還。”3月14日,家住西海岸新區(qū)的張女士撥打本報電話反映了此事。
據(jù)張女士介紹,她和丈夫老家是威海,目前都在西海岸新區(qū)工作,2014年11月夫妻倆通過
青島樂士居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有限公司,看好了位于武夷山路海灣新城小區(qū)的一套二手房產(chǎn),準備買下作為婚房,跟賣方在2014年11月21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將包含5萬元定金的45萬元首付款支付給了賣方,并支付給中介公司1.12萬元的中介費。“后來我們才知道,這樣程序是不對的,當時只需要支付5萬元定金就好,等到辦理貸款時再支付首付款。交定金時房東突然說房子不賣了,在中介的協(xié)調(diào)下我們當天就湊齊了首付款匯到房東賬戶了。”張女士說。
張女士介紹,按照合同約定,買賣雙方簽約后五天應一起去辦理貸款,任何一方推延一天罰款50元,超過7天算違約。而從2014年12月10日到2015年3月12日,他們一直未能成功辦理完貸款手續(xù)。
質(zhì)疑賣方不配合 張女士稱,2014年12月10日買賣雙方和中介第一次去辦理貸款,公積金管理中心擔心審批時間不夠,建議元旦假期過后辦理,中介和買賣雙方達成了口頭協(xié)議。根據(jù)約定,三方在2015年1月20日第二次去辦理貸款,“頭一天晚上女房東給中介打電話說去不了,因為她丈夫出國還沒回來,中介協(xié)商說可以先讓女房東簽字,等男房東回國后再補上簽字,但女房東沒有同意。”張女士說。在中介的安排下,雙方又約定在2015年2月9日第三次去辦理貸款,但賣方兩位房東還是沒有出現(xiàn),“頭一天晚上男房東打電話說孩子生病了去不了了。”
張女士說,她們認為沒有辦成貸款致使買賣合同不能進行的原因是賣方的爽約,單方不配合辦理貸款。
“在2月份辦貸款沒成功后,賣方男房東最先口頭上爽快提出解除合同并在3月9日之前退還首付款,但最后還是沒有動靜,現(xiàn)在我們也聯(lián)系不上房東了,中介公司也不配合。”采訪中,張女士的丈夫丁先生抱怨稱。
雙方未達成統(tǒng)一 記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看到相關違約賠償條款約定:若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購房定金。若乙方違約,甲方?jīng)]收乙方購房定金作為違約賠償金。本合同一經(jīng)簽訂,中介服務費概不退還。若有違約,傭金費由違約方承擔。
丁先生稱,在辦理買房這幾個月里,他被公司派駐到上海出差,因為賣方的爽約,給他帶來了不小的損失,“首先45萬元在房東手里白白放了近4個月,產(chǎn)生的利息怎么算;為了辦理各種手續(xù)和資料,期間三次從上海往返威海、青島,因此產(chǎn)生的路費也近萬元。”丁先生說,“我們的要求就是賣方退還45萬元的首付款,中介公司退還11200元中介費、5000元附加中介費以及5600元的評估費,如果以上款項退還順利,其他損失可以不予追究。”丁先生說。
記者隨后聯(lián)系上了青島樂士居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李先生,他證實稱目前買賣雙方確實因為辦理貸款一事產(chǎn)生誤會,買方想放棄繼續(xù)購買這一房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他們也正在積極協(xié)商買賣雙方。“賣方的意見是如果買方想繼續(xù)要這套房子他們會繼續(xù)配合,如果買方想解除合同,他們只返還40萬元,留下5萬元定金作為違約金。”李先生稱,根據(jù)合同約定,即使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中介費也不予退還。
律師:明確居間人義務 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通過中介買房、賣房而產(chǎn)生的類似糾紛不在少數(shù),當買方、賣方或中介以種種行為不予配合履行合同時,市民該如何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寶清稱,房屋買賣合同已經(jīng)日臻完善,但買賣雙方仍要明確合同中的一些條款,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對合同履行的期限以及履行的方式作出明確約定,防止發(fā)生糾紛。如果發(fā)生糾紛,合同雙方可先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走法律渠道解決。
張寶清律師稱,中介合同是一種居間合同,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只要中介促成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那么就應當收取居間費(中介費)。“買賣雙方在與中介簽訂合同時,可以對居間人的義務作出具體約定,如果居間人沒有完成具體義務,就無權取得報酬,這樣可以約束中介的行為保障合同的履行。”張律師說。
記者 徐杰 實習生 高琳 段碩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