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鄭市龍湖鎮(zhèn)一對夫婦近日,在睡夢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門擄走,并被帶到
墓地控制近4個小時。待夫妻倆回家后發(fā)現(xiàn),四層小樓已經(jīng)連夜被拆成廢墟。據(jù)了解,當?shù)匕央y拆的這一戶委托給村組進行拆遷,結果導致這起野蠻拆遷事件。記者12日從河南新鄭市政府獲悉,該事件主要涉事人員趙觀峰、趙嶺俊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其他涉事人員正在調查取證中;涉事村小喬村主任孫廣玉停職接受調查。
夫妻半夜被拖至墓地 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被拆成廢墟的瓦礫下有被壓扁的煤氣灶、電動自行車、枕頭,煙花爆竹碎屑散落一地。張紅偉回憶當晚的情景稱:“迷迷糊糊中,聽到有人上樓,七八個人突然冒出來,有的拿著手電,有的拿著木棍。其中有人嚷了一聲:抬走!抬走!我就被架了起來。我當時只穿了內褲。”隨后,他的妻子也被架出門口。夫妻兩人出門便看到一臺挖掘機等在門口,鉤機也已經(jīng)伸到四樓。據(jù)稱,夫妻倆被人塞進車里。大約一刻鐘后,他們被拉進小喬村公墓。在被控制近4個小時后,這群人才離開墓地。
新鄭市龍湖鎮(zhèn)政府11日晚通報信息承認,媒體所報道情況基本屬實。但具體是施工單位所為還是村民小組所為,拆除過程中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目前還正在進一步調查。
對補償標準各執(zhí)一詞 張紅偉不同意拆遷,主要原因是未能就賠償標準達成一致。690元每平方米——這是當?shù)卣o出的拆遷補償標準。5000元左右每平方米——這是張紅偉堅持的補償標準。
龍湖鎮(zhèn)政府副鎮(zhèn)長、新聞發(fā)言人呂旭卿說,張紅偉提出的補償標準不夠合理。首先,張紅偉家雖然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但從別人手里購地后,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而且房屋建筑沒有經(jīng)過規(guī)劃許可、沒有辦理房產(chǎn)證。其次,在107國道拓寬改造時統(tǒng)一了補償標準,百余戶都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補償。
“實行包干制”完成拆遷 因為張紅偉一戶不同意拆遷,鄭州地鐵2號線南延工程二標段停工20余天。呂旭卿說,今年4月前后,工程征遷指揮部決定,將張紅偉房屋征遷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喬村組負責,“實行包干制”完成拆遷工作。龍湖鎮(zhèn)工作人員介紹,當時的考慮主要是讓村組去做拆遷戶的工作,但沒想到會出現(xiàn)這樣的拆遷方式。
針對目前一些政府將拆遷工作委托給一些組織或企業(yè)這類現(xiàn)象,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教授史璞指出:“在為公共利益的拆遷過程中,政府是拆遷主體,不能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進行拆遷,村組不屬于一級政府,委托他們是不合法的。” 據(jù)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