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房,但在
限購令下又不具備購房條件,怎么辦?有房產中介說“給錢就能辦”。權錢交易下,“限購令”下的房產交易黑色利益鏈已經形成,違規之事輕松“搞定”。
深圳市檢察院近期查處了一批利用非法手段辦理房產過戶的職務犯罪案件,一條由
地稅、房地產權登記、中介編織的黑色利益鏈浮出水面。
收受好處費高達數百萬 2010年9月,深圳實行“限購令”。此后,在深圳購房須滿足三個條件之一,即有深圳戶口、或在深圳繳納社保一年以上或在深圳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年以上。想買房,但是在“限購令”下又不具備購房條件怎么辦?于是有房產中介便開始權錢交易、違規操作。
深圳市檢察機關于2013年4月起,針對房產交易中虛開納稅證明等利用非法手段辦理房產過戶的職務犯罪行為,展開了專項打擊行動,涉案人員之多、范圍之廣令人震驚:目前已有45人被立案偵查,涉及地稅工作人員18人、房地產權登記工作人員11人、社會中介人員16人。涉案人員收受好處費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有的高達數百萬元。
記者了解到,其中一位被告人劉某淦年僅25歲,其在擔任地稅局協稅員期間,利用為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完稅證明的職務便利,接受多名中介人員的請托,采取虛報、修改個人完稅信息的方式,為100余名無深圳購房資格人員出具虛假的個人完稅證明,規避深圳限制購房制度,短短半年就收受好處費達238萬余元。
黑色利益鏈“半公開化” 就是在這樣的暴利驅使之下,一條由中介、地稅 、房地產權登記甚至包括社保在內的黑色利益鏈長期運轉,將“限購令”層層化解,最終名存實亡。
這條黑色利益鏈要繞開“限購令”,為客戶拿到本不具備的購房資格,首先要從中介發起。一些中介人員出于利益驅使,主動找關系、想門路,成為利益鏈的源頭。
其次“淪陷”的是一些地稅人員。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令他們感到震驚的是犯罪行為的“半公開化”,例如地稅局部分窗口工作人員,互相之間都知道對方在替人虛開納稅證明“掙外快”,有時“忙不過來”時還互相介紹“業務”。
最后,要買通國土房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地產權登記過戶環節,因擔心虛開的納稅證明材料等被房地產權登記工作人員識破而不能登記過戶,一些不法中介再次“買通”房地產權登記工作人員,“成功辦理”登記過戶。
樓市調控應扎緊籬笆 據透露,違規補繳個人所得稅以及采取修改信息、“偷梁換柱”等方式來虛開納稅證明,是違規取得購房資格的常見方式之一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除納稅證明造假外,還存在諸如社保清單甚至身份信息造假等其他形式的造假行為。
從深圳市檢察機關公布的案件情況來看,“限購令”的確存在把關不嚴等一系列問題,使得“限購令”形同虛設。“限購令”之下,出現假稅單等現象絕不止深圳一地。據公開可查的資料 ,廣東乃至全國的多個城市在“限購令”之后都已出現過假稅單等違法犯罪行為。“針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風”,如果不采取措施修補漏洞,“限購令”就會被虛置 ,深圳的這起窩案再次發出警示:樓市調控應扎緊籬笆,堅決擠出炒房者的水分,還社會一個健康的市場秩序。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