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近日在電話里給我講了個故事,她說母親受到哥嫂蒙蔽,將
房產過戶給孫子,后來母親又被哥嫂趕出家門。她一度因房子的事生氣而沒贍養母親,母親也在爭回房產的訴訟中去世。她說,她很有錢,也有房子,但母親永遠回不來了,現在剩下的只是懊悔。
其實,我經常接到一類問題的咨詢:
父母的財產我怎么去
繼承,甚至是采取什么辦法能得到他們的財產?因為其他兄弟姐妹得到了財產,我沒有得到,因此我能不能不贍養老人?
咨詢我這類問題的人,有朋友,還有很多陌生訪客。他們因為父母的財產而苦惱,說到心痛處悲憤不已 ,甚至“義憤填膺”。他們有的因為財產而父子母女反目、兄弟姐妹成仇,有的因為打官司,打了數年,痛苦不已,還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父母是天下我們的至親,他們把我們養大,培養我們,給我們找工作,幫助我們結婚,年老了還要幫我們看小孩。大多數時候,他們百年之后財產也是我們的……我們從他們那里得到那么的“理所當然”和“順理成章”!換作別人,誰會為我們做這些?
但是父母也是“別人”,他們有權支配自己的生活 ,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他們可以把財產給任何人,而無須征得我們的同意。哪怕這個決定是多么錯誤,我們最多只能建議,但不能干涉。難道不是嗎?你能干涉他人如何處理財產嗎?甚至要求他把口袋中的錢交給你?顯然不能。難道自己的父母就可以嗎?是因此父母養育了我們,我們從他們那里得到了很多,習慣了?
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跟錢沒關系 !每個人必須如此。這也是咱們中國道德倫理的要求,這和父母的財產無關。他們有錢沒錢,有房沒房,他們是不是把財產分給子女,子女都必須贍養父母。千萬不要把孝順和父母的財產掛鉤。試想,父母從小撫養我們長大的時候,也和我們講過條件嗎?
父母也只是凡人,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會犯錯,但這絲毫不影響子女去盡孝、去贍養他們。不要因為財產而毀了我們的親情,我們只是這個世界上的過客,也只能暫時保管我們手中的財富,因為我們什么也帶不走,而父母卻是我們生命中的唯一!
(作者系島城律師)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