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在辦理
居住證時需要哪些條件?是否需要租住房屋房產證?
房師傅:經了解,
流動人口可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青島市居住證,申領一年有效期居住證需攜帶以下材料: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單位或居(村)委會等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用工單位出具的務工經商證明材料或就醫、就學等證明材料。申領三年有效期居住證需攜帶以下材料: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已購買房屋證明或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地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應證明單位員工身份、居住在單位內部、單位地址等事項,并加蓋單位公章。
陳先生:我在青島工作一年,后到濟南一單位工作因單位不給交公積金,所以青島繳納的一直沒辦手續,凍結了?,F在濟南的新單位給繳納公積金,如何辦理?
房師傅:經了解,您可提供如下材料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原單位經辦人辦理提取或攜帶轉移公積金:職工戶口不遷出本市或職工戶口是非本市轄區戶口的,與本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調入到本市以外城市工作的,需提供調入單位出具的接收證明、調入單位所在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確認單及相關憑證后,可采用匯兌或職工自己攜帶的方式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賬到調入單位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