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丨HR朋友圈曝光應聘者信息,一句“對不起”就完了?
半島評論員 高書華
近日,杭州的郭女士攤上事了,她去某公司應聘產品經理職位,面試成功后因家中有事無法入職,提前一天跟人事經理說明了情況,但人事經理不依不饒,把她的個人簡歷信息掛在朋友圈,還呼吁同行抵制她。郭女士帶記者上門要說法,人事經理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當面跟郭女士道歉,并后來解釋此崗位是急招,郭女士不來給他們工作造成了被動等等。
消息一出,便沖上了熱搜,有網友留言說,面試成功不入職被曝光,那面試不成功,HR是否欠我個道歉啊?網友之所以如此關注,還是因為求職者和HR長期以來的地位不對等造成的。大多數時候,求職者在HR面前處于劣勢,面試成功便歡天喜地,難得有人放HR鴿子,郭女士也是特殊情況,但郭女士還是付出了代價,個人信息被泄露,還被人事經理發動同行抵制,雖然涉事公司的人事經理道了歉,但無論是從道德還是法律層面,此事帶來的惡劣影響非一句“對不起”能消除。
從職業道德來講,作為一家公司的HR,保護求職者的個人隱私是最基本的工作職責,這是一條職業底線,而杭州這家公司的HR就突破了底線,這其實和看守銀庫的監守自盜一樣可惡。一直以來,求職者和人事經理處于一種默契的信任中:我放心把簡歷交給你們,希望你們替我保守秘密,即使不錄用,也希望妥善處理未錄用者的簡歷,讓它們不至于落到別有用心的人手里。眼下,正是春招高峰期,各單位廣納賢才之際,如果都學這名HR,讓求職者怎么放心投簡歷?不夸張地說,這名HR是在自掘信任長城,有良知的HR應該聯合抵制他才對。這名HR所在的公司,對此事也不能放任不管。
從社會道德方面來講,這名HR曝光求職者的信息,還發動同行抵制她,用心著實有些險惡:我的公司你不來,別的公司你也別想去!赤祼祼的威脅。雖然HR后來說因為郭女士一直不回他信息,一時沖動才在朋友圈曝光她,而且只是設置了郭女士可見。即便如此,也說明了這名HR做人的不成熟,HR代表的是公司形象,求職者提前一天告知不來就職,就氣急敗壞地指責,實是涵養不夠。從微信截圖上看,郭女士確實家里有事,不愿意入職后三天兩頭地處理自己的事,耽誤工作。而人事經理也是愛才心切,為招郭女士答應了很多條件。但一份OFFER不具有法律效力,入職前是雙向選擇的過程,郭女士提前一天確定不入職沒什么不妥,而崗位錄取也不能只有一個備選者,不留后路造成的工作被動,不能由求職者來承擔。
最后,從法律層面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因此,這名HR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雖然求職者沒有報警處理,但求職者依然可以收集證據,告HR所在的單位侵權,要求對方道歉并索賠經濟損失。
從事件來看,HR確實是一時沖動,但沖動的后果是可怕的,必須要付出代價,記住痛才不會再次沖動。每個人都要有遵紀守法的意識,不觸碰底線;而新媒體經濟時代,任何違背公序良俗和挑戰公眾神經的事都會瞬間形成熱點,給當事人帶來難以估量的影響,這就更加需要每個人做事的時候,都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