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跨年之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勢洶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面對疫情加快蔓延的嚴重形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方力量聯防聯控,八方資源緊急支援...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推15條措施 不動產登記全程網上辦
半島記者 于紅靚
2月18日,半島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該局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島城實際,制定了全力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15條保障措施,涉及用地服務、土地出讓、行政審批服務、不動產登記便捷服務等多個方面。據悉,此次所稱疫情防控期為山東省政府公布的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日期起至公布的結束之日。
用地服務與保障
1、保障疫情防控用地。對于疫情防控所需要醫療衛生用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占用,使用和占用情況應到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2、保障重點項目用地。對急需落地的重點項目,實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預借制度,(可預借2019年區市使用的用地計劃總量50%先期使用)。
3、加快辦理用地審查報批。
4、繼續實施經營性用地網上招拍掛出讓。
降低企業風險
5、可延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的,延期簽訂時間為疫情消除日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延期簽訂時間為疫情消除日后10個工作日內。
6、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包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50%確定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的20%繳納定金;其他用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至土地出讓價款的50%,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后,余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并支付相應利息。通知發布前已成交尚未簽訂出讓合同的非房地產開發用地,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直接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一個月內繳納50%,余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并支付相應利息。
7、可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對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的用地、已出讓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用地、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尚未繳清土地出讓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間均可不計入土地出讓金收繳期限。
8、調整履約監管方式。暫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對于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強化行政審批服務
9、延長審批許可時效。疫情防控期間,對經批準的規劃許可事項在有效期之內的,在原審批期限的基礎上自動順延3個月,無需辦理延期手續。對規劃和土地手續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地價評估報告、政府批文等要件,疫情防控期可不計入該要件規定的有效時限。
10、優化規劃許可流程。
11、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疫情防控期間,該局公布的“一次辦好”清單中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辦理、郵寄送達”。
12、開通電話預約和提供管家服務。針對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可以采取電話預約方式辦理。
便捷不動產登記
13、全程網上辦理。依托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平臺、“青島網上房地產”、“青島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及不動產登記遠程服務平臺,向企業提供網上預約、網上預審、網上繳費、電子證照下載、網上信息查詢、免費郵寄送證等全程“網上辦理”服務。
14、落實減免政策。貫徹落實國家涉企不動產登記收費減免政策,實行小微企業承諾制。
15、開辟綠色通道。確需到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現場辦理的,企業可直接到“疫情防控服務專窗”,實行即到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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