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定臨時停車位助力“小店經濟”“夜市經濟”!青島出臺“26條”新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
1月8日,半島全媒體記者從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青島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正式印發《關于支持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旨在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更有力的支持,進一步激發個體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青島全市超210萬市場主體中,個體工商戶達到127萬戶,占比六成以上,總量居全省首位。個體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措施》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從持續優化發展環境、強化要素支撐保障、持續提升發展質量、強化服務措施保障等方面結合青島市實際提出具體舉措。
營商環境創優升級。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推動個體工商戶“快營準入”;平等對待各類經營主體,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減輕個體工商戶負擔;構建“線上線下并行”信用修復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金融支持精準滴灌。縱深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春雨行動”,深化金融輔導、金融伙伴等機制,精準開展融資對接;加大對“青融通”平臺的應用力度,為經營主體提供“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積極開發小額信用貸款產品,推廣隨借隨還的循環貸模式;加大就業創業金融支持。
培育發展再添動力。深度挖掘不同行業類型“閃光小店”,助力品牌宣傳推廣;制定出臺青島市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推動專利技術轉化實施;選樹青島工匠、發掘優秀青年個體經營者、文明經營戶事跡,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服務保障貼心護航。市區兩級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統籌歸集發布有關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優惠政策,推進政策落實;健全各級個私協會組織,開展問情走訪、培訓幫扶;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聯系點,實現信息互動聯動。
下一步,青島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將以落實《措施》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全方位支持,推動全市個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媛)
附件:《關于支持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青島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
關于支持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意見》,推動我市個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 以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為著力點,優化政策供給,堅持平等準入,創新監管模 式,強化優質服務,推動個體經濟健康發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加快推進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發揮更大作 用。
二、持續優化發展環境
1.推動個體工商戶“快入準營”。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可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允許延續原成立時間、字號。實施歇業集成服務改革,允許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程序辦理歇業,歇業期最長不超過 3 年;對辦理歇業備案的,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降低維持成本。(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稅務局,各區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2.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堅持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對待, 持續開展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的專項行動,破除妨礙個體工商戶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壁壘。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依法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 分工負責)
3.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緩征、減征、免征相關稅款,按規定簡化稅費優惠享受程序。持續 開展涉個體工商戶違規收費專項整治,保障減稅降費政策落實, 減輕個體工商戶負擔。(責任部門: 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立支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推動涉個體工商戶財政資金直達快享,加大補貼資金公開力度,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針對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推廣告知承諾制, 能夠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供。(責任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市民營經濟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 社局及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信用管理機制建設。 全面推行“雙隨機、 一公開”監管,對信用風險等級低的,堅持無事不擾,對信用風險等級高的加大檢查頻次。健全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修復機制,構建“線上線下并行”信用修復模式,線上“全程網辦”,個體工商戶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線上申請信用修復。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及相關部門,各區市扶持個體工商戶 發展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6.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杜絕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個體工商戶財產,杜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個體工商戶“自證清白”式監管。對違法情節輕微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或從輕、 減輕行政處罰。 (責任部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 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及相關部門,各區市扶持個體 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要素支撐保障
7.加大融資信用支持。 建立“分型分類融資白名單”,對符合條件的“成長型”“發展型”及“名特優新”類個體工商戶, 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一定額度的免抵押信用貸款。鼓勵和引導金融 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擴大動產、知識產權等抵質押貸款,積極開發小額信用貸款產品,推廣隨借隨還的循環貸模式,提升續貸服務覆蓋面,靈活便捷地滿足個體工商戶資金需 求。(責任部門:市委金融辦、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 分行、青島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精準開展融資對接。 縱深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春雨行 動”,深化金融輔導、金融伙伴等機制, 精準開展融資對接, 提高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的“靶向性”。加大對“青融通”平臺的應用力度,為經營主體提供“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責任部 門: 市委金融辦、市發改委、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青島金融監 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大就業創業金融支持。對在我市創辦個體工商戶、企業、 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創業實體的創業者,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由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借款人對貸款資金需求超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的,各經辦銀行可采用 “創貸+商貸”模式開展“青島創業家”業務。(責任部門: 市人 社局、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青島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 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完善融資擔保機制。 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通過拓寬擔保方式、創新產品、優化流程等措施,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增信服務力度,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參與政 府采購活動的融資擔保力度,支持個體工商戶利用政府采購合同向銀行融資,鼓勵銀行給予優惠利率貸款支持。(責任部門: 市 委金融辦、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青島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按 職責分工負責)
11.優化經營場所供給。 鼓勵引導個體工商戶進入商場、超 市、商業綜合體、各類市場和特色街區等規范經營,在符合施劃條件的道路劃定臨時停車泊位,允許夜間非交通高峰時段店外限 時停車等,助力“小店經濟”、“夜市經濟”等特色經營。優化農 貿市場、專業市場、大型電商平臺、社區電商等建設,為個體工商戶創業發展提供完善配套服務和優惠租賃價格。充分利用各類 園區、閑置廠房等資源,提供便利經營場地。統籌考慮社區服務 體系建設需要,優化攤點布局,為居民服務類個體工商戶提供低 租金或免費經營場所。鼓勵有條件的A級景區、旅游度假區劃 出經營區域,組織幫扶小攤小店入駐。(責任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拓展市場消費需求。 引導個體工商戶開展放心消費承諾、亮諾、踐諾活動,倡導線下無理由退貨,深化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擴大消費。以全國消協“智慧 315 ” 平臺為著力點,引導經營者及時入駐平臺,提升消費糾紛處置的 快捷便利。(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3.開展創業就業扶持。 搭建個體工商戶用工、求職信息對 接平臺,強化用工需求保障,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招聘用工服務。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失業人 員等從事個體經營。各區(市)合理布局創業孵化載體,鼓勵創業導師在政策宣講、創業咨詢等方面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指導和幫助。在本市首次創辦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可申領創業補貼。(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 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職業技能培訓。 構建多領域多層次、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體系,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引導市內職業院校對 接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開展職業技能、數字化經營等培訓。落實優化崗前技能培訓政策,在青島市轄區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組織新錄用人員開展崗前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個體工商戶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 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落實社會保障政策。 引導鼓勵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也可自主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業務延伸到金融機構網點,同時提供掌上移動終端、微信公眾號等參保渠道。 對以單位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 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完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 障。(責任部門: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提升發展質量
16.開展分型分類精準培育。 按照“生存型”“成長型”“發 展型”三型和“名特優新”四類開展分型分類精準培育,各區市政府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面向全市小店、小攤、小鋪、小作坊,開展最美小店系列尋找和宣傳活動, 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民俗旅游、特色餐飲等領域的經營樣板。組織開展“誠信經營示范店”選樹活動,倡導商戶文明誠信經營。推出“閃光小店”個體工商戶優秀案例展示活動,對不同行業類型的“閃光小店”進行深度挖掘,持續開展線上線下展播活動,幫助小店進行品牌宣傳和推廣。挖掘傳承、弘揚民間傳統技 藝的“老工匠”、“老藝人”、“老商號”,鼓勵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形態。(責任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扶持個體工 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質量標準體系建設。 開展“質量惠企促發展”行動,將個體工商戶納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小微企業質量 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范圍,為個體工商戶提升產品質量、管理水平、服務能力提供專家咨詢和幫扶培訓服務。加大標準化宣傳 解讀,支持鼓勵個體工商戶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引導運用標 準化手段提升產品、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責任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8.促進知識產權保護運用。 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增強個體 工商戶知識產權意識。制定出臺我市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推動專利技術轉化實施。鼓勵個體工商戶自主創新,培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發揮商標受理窗口作用,培育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支持個體工商戶集中的區域打造區域品牌,促進以個體工商戶聚集為特征的產業集群發展。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9.推動經營數字化轉型。 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依法依規放 寬入駐條件,簡化入駐流程,開展數字化運營服務培訓, 實施普惠式流量服務和階段性優惠政策, 降低個體工商戶線上運營成本。落實屬地部門合規監管責任,督促和引導平臺企業優化協議規則、規范發布流程,維護消費者和中小微經營者主體合法權益。 (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扎實推動“個轉企”。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將“個轉企”辦理程序由“注銷新設”優化為“直接變更登記”。 允許保留原字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地址,允許自主調整、 擴大經營范圍(不含前置許可)。支持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轉移至轉型后企業名下使用。2027年12月31日前對轉型前的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后的企業之間劃轉土地、房屋權屬,投資主體不變的,按規定免征契稅。轉企后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 政審批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大力宣傳“兩個毫不動搖”,營造尊 重個體勞動創業者的社會氛圍。引導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青島工 匠等選樹宣傳活動。拓寬推薦渠道,邀請更多個體經營者代表加 入青年企業家協會。積極發掘優秀青年個體經營者、文明經營戶事跡,做好宣傳展示。加強對個體經營者優秀分子培養,優化個體經濟代表人士隊伍結構,擇優推薦為群團組織代表,推動增強 界別的代表性,提升個體經營者歸屬感、自豪感、榮譽感。(責 任部門: 市總工會、團市委、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成 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服務措施保障
22.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發揮市區兩級扶持個體工 商戶發展聯席會議作用,加強部門協作, 統籌工作推進。及時歸集發布有關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優惠政策,加強對個體工商戶 紓困幫扶政策宣傳,幫助個體工商戶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加強政策跟蹤和效果評估,提高政策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各項優 惠政策落實落地。(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健全完善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健全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 會組織,理順關系,充分調動協會的積極性,發揮聯系服務作用,推動交流與合作,通過問情走訪、個體工商戶服務月等形式,開展培訓、幫扶活動,促進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責任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強服務監測評估。 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聯系點, 作為 “四下基層”聯系點,加強雙向溝通交流,強化信息互動聯動。 加強個體工商戶發展監測,跟蹤經營狀況變化,做好活躍度、政策落實等情況調查,動態掌握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和生產經營困難。指導聯系點探索支持個體經濟發展的新思路、新模式,為研究完善扶持政策提供決策參考。(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5.積極開展法律服務。 利用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人民調解員等法律服務資源,依法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咨詢、糾紛調解等法律服務。提高個體工商戶在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意識。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個體工商戶依法合規經營。 (責任部門:市司法局、市工商聯、市市場監管局 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加強個體私營企業黨的建設。發揮各地個體私營企業黨 委作用, 推進“兩個覆蓋”提質擴面,深入開展黨員“亮身份、 亮職責、亮承諾”等活動。加強政治吸納,注重從個體經營者中 推薦和培養優秀分子入黨,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 價值觀教育,以高質量黨建助推個體私營企業高質量發展。(責任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