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品價格買到假大牌運動鞋?目前商鋪已閉店
正品(左)與張女士收到的鞋子(右)對比圖。 (來源:受訪者)
信網7月29日訊 (記者 耿潤 谷正原)近日,市民張女士向信網反映,7月6日,自己在某平臺商城店鋪“盛博運動鞋服專營店”花費449元購買了一雙耐克運動鞋,店鋪客服多次表示商品為正版,但是當張女士收到貨進行鑒定之后,發現該產品為假貨。
正品價格網購運動鞋 拿去檢測竟是假貨
“這雙鞋在其他平臺的正品價格也就不到500元,我根本沒有想到449元還能買到假貨。”張女士告訴信網,朋友月底要過生日,自己準備給她買一雙耐克品牌的Dunk“Black”熊貓低幫運動鞋作為禮物。張女士向信網表示,自己在購買前曾多平臺比價。經過一番對比,某平臺商城的“盛博運動鞋服專營店”以幾十塊的微弱價格優勢讓張女士動了心。
由于顧慮該店鋪并非官方認證的旗艦店,她在購買鞋子之前曾多次詢問過賣家該產品是否保真,賣家表示店鋪有正規授權,保證正品、假一賠四。在得到商家言之鑿鑿的保證之后,張女士當即下單購買。在下單三天之后,張女士便收到了商家發來的鞋子。
“我拿到鞋的那一刻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完全就是肉眼可見的假貨,連品牌的?標都沒有印上去。”為了保險起見,也為了進一步驗證購買的鞋子是否為正品,在收到貨之后,張女士立刻將鞋子的各個細節照片拍下,通過“得物鑒定平臺”進行檢驗,但結果卻顯示并非耐克的正品。
張女士表示,為了防止單一檢驗平臺存在鑒定失誤,自己又按照要求把鞋子的相關照片提供給“識貨鑒定平臺”,可結果同樣鑒定為假貨。在這兩家鑒定平臺中都顯示著“未能通過平臺鑒別,鑒別為假”。為了不影響朋友生日,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得在其他平臺重新進行購買。“看到結果我都傻了,這個價格買的鞋子,商家竟然真敢賣假貨。”
商家不認可第三方平臺驗證
隨后,張女士聯系該商家,對方卻一再表示此商品為正品,對于張女士提出假一賠四的要求,商家強硬的表示自己不認可第三方平臺驗證,只接受品牌方和實體店驗證出具的檢測報告。“可以退貨退款但不要申請僅退款,我們是正規授權正品渠道進貨,如果惡意申請僅退款我們會采取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根據張女士所提供的相關截圖顯示,張女士所購買的商城店鋪名為“盛博運動鞋服專營店”,入駐商戶名稱為四川盛博商貿有限公司。根據企查查App中的資料顯示,該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存續。隨后,信網電話聯系了四川盛博商貿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對方在答復“不清楚”后隨即掛斷電話。
針對張女士所遇到的情況,7月25日信網聯系到了該平臺商城客服。客服方面表示該店鋪為第三方店鋪,目前已經閉店。“我們會介入處理,具體情況將聯系消費者進行溝通核實。若情況屬實,將依據平臺規則進行處理,爭取早日為消費者解決問題。”
律師:“假一賠三”有法可依
針對張女士所遇到的情況,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劉偉娜律師認為,若商家售賣假貨,消費者可退貨并要求額外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和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同時,劉律師提醒在網絡購物過程中,消費者應注意保存證據,如對商品詳情、與客服的溝通記錄、交易頁面等及時進行截圖保存。收貨時及時對貨物進行查驗,并對開箱及查驗過程進行錄像等。消費者在遇到自身合法權益收到侵害時,首先可以與商家及購物平臺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如果一方通過欺詐手段導致另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做出了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該行為。張女士購買了鞋子后發現是假冒偽劣產品,這可能構成賣家的欺詐行為。因此,張女士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請求撤銷這次買賣合同,并要求退貨退款。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則按500元賠償。
張女士購買頁截圖。 (來源:受訪者)
平臺鑒定報告。 (來源: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