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觀察丨取款2萬以上需派出所同意引熱議!守護群眾“錢袋子”,不能限制儲戶取款自由
6月11日,有網友反映,在吉林省長春市的一家吉林銀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銀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均表示,此舉是為了防范電信詐騙,防止居民被電詐。
取款2萬以上需派出所同意
據報道,6月11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其母親攜帶了銀行卡、身份證等證件,前往長春市吉林銀行取款,總金額不到10萬元,被銀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辦理,該網友表示,因另一家銀行存款利息較高,其母親想將吉林銀行的錢轉入到另一家銀行。最終,他們等了很久,派出所審核后,才在銀行窗口成功轉賬。
網友的匯款單
11日下午,記者嘗試聯系當事人,截至發稿未獲得相關回復。據該網友在評論區發布的匯款憑證顯示,此事發生在吉林省長春市吉林銀行長春遵義路支行。
12日,該支行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轄區派出所要求,取款2萬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員向派出所報備,派出所對客戶賬戶核實后,便可以取款。
“主要是為了防范電信詐騙轉賬以及客戶被騙。”該工作人員介紹,核實客戶身份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的客戶表明取款需求后,支行工作人員線上向派出所說明,公安人員線上審核通過,客戶便可辦理,“有的客戶也會遇到需要派出所工作人員到支行現場處理的情況,每位客戶遇到的具體審核情況可能不同”。
該支行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確實需要向銀行說明用途、明細等,銀行會將相關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員核實后方可辦理。
“主要是核實卡里的錢有沒有問題,防范電信詐騙,看取款用途也是防止居民被電詐。”該工作人員表示,不僅吉林銀行,目前多家銀行均有相關要求。
吉林銀行客服表示,目前銀行內部未出具上述網友提到的相關取款規定,不過有網點應轄區派出所要求有相關規定,具體如何取款需按網點實際情況來。
保護居民的錢袋子不能限制儲戶取款自由
這就說明,銀行取款需要“派出所同意”是存在的,不是銀行在采取不當方式阻止客戶取款。報道還稱,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不僅吉林銀行,轄區多家銀行均有相關要求。
轄區派出所為了防范電詐,保護居民的錢袋子,可能會根據轄區一些高發的情形,臨時采取一些措施,這可以理解。畢竟,居民取款需要他們審核,可以起到事先防范的作用,有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治理電信詐騙,事前防范總比事后處理要好很多。
問題就在,銀行和派出所之間應該建立起一個順暢的溝通機制,讓取款的居民“無感”或者減少他們等待的時間。報料網友稱“最終等了很久”,說明該網友有意見的,未必是取款要經過派出所審核,而是對花費太多時間表示不理解。
如果說,轄區出現過多起電詐案例,都與受害人在銀行取款有關,相關部門有必要在營業廳或相關網站公布相關信息。這樣,既能起到警示作用,也能達到告知客戶、減少誤會的目的。
目前,電信詐騙還遠遠沒有絕跡。公眾對電詐的防范之心,依然不能有絲毫馬虎和大意。電信詐騙的手段也不斷地在進化升級,一些部門有針對性地采取一些臨時措施,有可能會帶來不便,但也不必過度解讀。
對有關部門來說,政策的實施,首先要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讓公眾知情,“取款需要派出所”的必要性在哪里?在公眾提出疑問之后,有關部門完全可以通過媒體來具體說明,“為了防范電詐”的籠統說法,恐怕難以服眾。
而且,不管采取什么措施,最根本的還是要方便居民為主。這也提醒,防范電詐關口前移的同時,在某些方面應該精準發力,通過技術措施和手段,來識別高危賬戶,減少對居民正常存取款的影響。否則,產生誤會不說,還有可能導致效率低下,耽誤銀行正常的業務開展。
諸多限制背后是政策面上的持續收緊
在6月前后,多家銀行相繼暫停了無卡取款業務。例如交通銀行、中信銀行、農業銀行等多家銀行陸續發布公告,表示暫停無卡存取款業務中預約取款或其他部分功能。
農行在公告中稱,為了提供更便捷、高效地服務,該行于2024年5月9日(周四)起暫停掌銀無卡取款服務。
中信銀行則表示,自5月17日起關閉現金自助設備授權碼取款功能。
交通銀行發布公告,為推進業務高質量發展,加強風險管理,該行將于2024年5月24日起停止個人手機銀行中無卡取款功能中的預約取款服務。
然而這并非是對無卡業務的全面取締,自助設備無卡存取款的收緊更多的是出于安全性考量。
之后客戶仍可通過交通銀行智能機具辦理有卡取款、掃碼取款或前往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取款業務。
近年來,我國電信網絡詐騙頻發,現金是最常見的洗錢通道。因為部分無卡存取款業務存在難以準確識別取款人身份等缺陷,業務發生時無法準確識別客戶身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對客戶利益和社會效益帶來了較大損失,加大了銀行監控的難度,這是銀行進行業務調整的主要原因。
今年5月初,央行行長潘功勝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的說明,這是自2007年1月起施行的反洗錢法將迎來首次重大修改。修訂草案中明確全面貫徹了“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其中明確開展洗錢風險評估、要求金融機構不得采取與洗錢風險狀況不匹配的風險管理措施、應基于風險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并采取相應措施等。
業內人士表示,盡管相關業務調整可能會給部分用戶帶來不便,但金融業務的嚴監管仍會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電信詐騙高發區,相關規定會相比其他地區更加嚴格。
大眾報業·半島新聞綜合自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紅星新聞、界面新聞、極目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