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答應做我女朋友”,濟南一男子網戀半年見不著“女友”,緊急報警
我們是通過交友平臺認識的,在平臺上聊了幾天以后,她答應做我的女朋友,還說要和我結婚,半年時間我給她轉了差不多13萬元,可她一直不同意與我見面。”市民李先生說,在發現被騙后,他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時間回到2024年的3月份,李先生在社交平臺上邂逅了一位自稱26歲、形象佳且“單身”的王女士。彼時的李先生同樣處于單身狀態,兩人在社交平臺上相談甚歡,不久便確定了戀愛關系,并互換了聯系方式。然而,李先生未曾料到,這竟是王女士精心布置的一場騙局。
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獲悉,戀愛初期,王女士以過生日、購物、吃飯等各種名義,頻繁向李先生索要轉賬。沉浸在甜蜜愛情中的李先生并未覺得過分,一一滿足了王女士的要求。當李先生提出見面時,王女士卻總能以各種理由推脫,僅通過語音聊天安撫李先生的情緒。單純的李先生并未起疑,認為兩人剛認識不久,不見面也屬正常,于是繼續在網絡上維持著這段戀情。
轉眼間,兩人網戀已半年有余。其間,王女士又以家庭困難、生意周轉等為由,多次向李先生伸手要錢。被愛沖昏頭腦的李先生,不顧一切地將錢款轉給了王女士。然而,當李先生再次提出見面請求時,王女士依然故技重施,以各種理由拒絕。這時,冷靜下來的李先生才恍然大悟,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于是趕緊前往白馬山派出所報警。
李先生和王女士的聊天記錄
據民警介紹,李先生網戀期間,共向王女士轉賬46筆,金額有近13萬元。此外,他還送給王女士一枚價值2000元的金戒指。接到報警后,白馬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動,經過縝密調查,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女士。
原來,這位王女士早已結婚,因在外欠下大量貸款,便利用“單身”身份與李先生網戀,騙取錢財以償還貸款。面對民警的詢問,王女士對其詐騙行為供認不諱。為了取得李先生的諒解,王女士的丈夫主動退還了李先生被騙的近13萬元及金戒指。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網戀”有風險,交友需謹慎。在網絡這個虛擬世界里,我們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筑牢防騙意識。當通過網絡這種非傳統方式交往,投入感情并涉及金錢交易時,務必要提高警惕,保護好自身財產安全,切莫讓交友變成交錢,悔之晚矣。
(來源:新黃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