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因違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被查處
為切實加強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監(jiān)管
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青島公安持續(xù)加強巡查防控
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進行集中打擊查處
近期,多人違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立案或者處以行政處罰。現(xiàn)將有關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
2025年1月5日,嶗山公安分局在嶗山區(qū)沙子口街道查獲涉嫌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瞿某紅(男,53歲)等7名嫌疑人,查獲煙花爆竹1700余箱。嶗山公安分局對涉嫌犯罪的瞿某紅、瞿某、胡某龍、齊某坤等4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
2024年12月31日21時許,嶗山公安分局在轄區(qū)查獲涉嫌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薛某某(女,55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嶗山公安分局對薛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并收繳煙花爆竹30箱。
案例三
2024年12月31日20時許,嶗山公安分局在海爾路與香港中路路口查獲涉嫌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許某某(男,30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嶗山公安分局對許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四
2024年12月31日18時許,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在杜鵑山路某超市旁查獲涉嫌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楊某某(男,30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對楊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并收繳煙花爆竹一宗。
案例五
2024年12月31日19時許,黃島公安分局在黃島區(qū)濱海大道南鏡臺山路查獲涉嫌非法運輸、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黃某某(男,61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黃島公安分局對黃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六
2025年1月2日2時許,膠州市公安局在海鮮一條街查獲涉嫌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劉某(男,23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膠州市公安局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七
2025年1月2日15時許,平度市公安局在濱河西路某廢棄房屋查獲涉嫌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竇某某(男,31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平度市公安局對竇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并收繳煙花產(chǎn)品24箱。
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NO.1
非法生產(chǎn)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從事非法生產(chǎn)煙花爆竹活動,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險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產(chǎn)活動,同時也對社會公共安全具有巨大的威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災難性后果。
NO.2
非法經(jīng)營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非法經(jīng)營煙花爆竹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jīng)營秩序,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質量沒有保證,極易引發(fā)安全事故。
NO.3
非法存儲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大量堆放在狹小空間里的煙花爆竹,就好比是放著一顆隨時都會爆炸的 “定時炸彈”,對周邊的居民構成極大的威脅,一旦爆炸也會產(chǎn)生極其嚴重的后果。
NO.4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車輛沒有相應資質,不具備運輸煙花爆竹條件,運輸過程中如果發(fā)生擠壓、碰撞,極易引起爆炸和燃燒事故,對道路運輸安全造成極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