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租戶每人500元?城陽一小區收取“治安押金”引質疑!物業:已寫入居規民約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近日,城陽一小區向外來租住人員收取治安押金,引發一些租戶的質疑。對此,小區物業和社區回應,該管理舉措早在幾年前就已通過全體黨員、居民代表大會表決,并已寫入社區居規民約,目的是為提供更好管理服務,租戶搬走時會退還。
“這幾天,小區里開始向外來租戶收取治安押金,除了孩子,每人500元。如果不交,物業也不收我們的道閘管理費,人臉識別也沒法用了。我們對此不滿意。”近日,有住在城陽宏德苑小區的租戶向記者反映,此押金從12月10日開始收,31日截止,“本地業主不用交,只收我們外來人員的。我們小區有外來租戶200多戶,現在我知道站出來反對的就有七八十戶。除了我們小區,社區的其他一些小區也會收。”
“物業說有個收取押金的決議,但是我們都沒有查到,我們認為他們沒有公示。就算我們把這個押金交了,把這個錢放到哪里監管?說是以后可以退,都最后能不能退出來都是回事。”崔女士說,一些住戶前來租房時根本不知道需要交押金,“現在取暖費都交了,我們想退租也來不及了”,如果不交這個押金,物業將聯合房東對她們進行驅離。
對此,記者聯系到世紀民生物業服務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治安押金收取的管理辦法是社區召開的全體黨員、居民代表大會早就表決通過的決議,從2024年1月份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已經提前貼了通知。這項決議我們也寫在了居規民約,當時也給社區每一家發了一份,我們只是按照社區的決議來執行的。”
該工作人員介紹,租戶不在小區居住時,會把治安押金一并退還。“很多社區都有一些自己的規定,并不是歧視外來租住人員。因為我們社區居民小區多,流動人員、租住人員數量大,在日常管理中會遇到一些問題,比如一些租戶到期搬走了,但是沒有到物業辦理退租手續,他們的信息會一直留在這里。這是為了更好地管理,減少隱患。”
隨后記者聯系到城陽村社區一工作人員,其印證了物業工作人員的說法,“有人說我們收取治安押金違法,如果這樣,收取裝修押金也是違法嗎?治安管理費是不允許收的,我們收的是治安押金,我們也找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了審核。之前,我們還通過一封信的形式,發到每一戶中。在我們社區信息服務平臺的網站上,可以看到這封信。決議是2020年通過的,因為疫情原因,一直沒有往下推。如果租戶在租住期間違反相關規定,治安押金不予退還。”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他們也向相關部門以書面的形式詳細匯報。“收取的治安押金會放到專門的賬戶。我們的目的不是為了收這個錢,外來租住人員在小區享受一些福利,也要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社區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本社區的居民,如果出現不遵守社區物業規定,也會有其他相應的管理辦法。
“收取治安押金,感覺像是不歡迎我們外來租戶一樣。”對于物業和社區的說法,崔女士等人并不認同,他們表示將聯合更多人向相關部門反映。
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張寶清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社區可以通過居民大會或者黨員會議決議自治范圍內的一些事項,但該類決議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決議時也應按照民主議定的程序進行。如有對決議不服的,可以對此提出異議,或者向相關部門反映解決。由此而發生爭議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