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容美顏:12月起,這種燈禁用!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濱
逛菜市場時,記者經常有一個疑惑:從市場上買的水果蔬菜、生肉、海鮮等,明明看上去很新鮮,怎么買到手后就“變色”了呢?原來這是一種生鮮燈起了誤導作用,它特有的光源色可給生鮮食材“上色”,讓人誤以為食材特別新鮮亮麗,但是沒有了這層光的“美顏”功能,食材就恢復了原有的模樣,之前,這種燈的使用在生鮮市場上司空見慣。
自然顏色的燈下效果
生鮮燈下的顏色
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11月29日,記者在市區多處生鮮市場和商鋪走訪注意到,很多市場和商鋪已經將原有的生鮮燈更換成了正常顏色的照明燈,所售賣的商品顏色也恢復了正常,也有個別商鋪暫未換下將要停止使用的生鮮燈。
浮山所市場,攤主在調試新燈光
當日,記者在浮山所市場的水產區和肉食區域注意到,昔日這里的生鮮燈基本都換成了普通光源的照明燈,商鋪攤主都對這種燈的要求有了了解,也有的攤主正在換下生鮮燈或者調試新安裝的照明燈,大家積極響應。
浮山所市場,攤位的照明基本都換成了自然光
同時,在市場對面的一家大型生鮮超市,記者注意到,里面的鮮肉攤位兒依然使用生鮮燈,暫未進行更換。
記者又來到寧夏路大潤發超市,鮮肉攤位的經營者告訴記者,在前些日子,這里的生鮮燈已經進行了更換,記者注意到,攤位上的肉在普通光源的照射下,顏色更自然。在新田路農貿市場內外的水果、肉食攤位,這里商戶使用的依然是生鮮燈。
大潤發超市,已經更換了燈
新田路戶外攤位,依然有攤位在使用生鮮燈
在記者走訪過程中,不少市民對于生鮮燈的使用要求并不知情。也有市民通過新聞對此有所了解,市民周女士向記者介紹,現在隨著社會的進步,各項法規更加完善,消費者的權益將會得到保障,有了相關部門的監管老百姓更放心。
不少攤主已經完成了燈的更換
據了解,《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具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如市民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通過12315、12345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