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自告奮勇”開車上高速 被查后辯稱車內噴了香水
2023-06-0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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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史萌萌
5月31日22時05分許,膠州灣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青島西收費站入口開展酒醉駕夜查整治行動時,對一輛魯G牌照的白色SUV進行檢查。駕駛員李某搖下車窗后,民警聞到了一股濃濃的酒味兒,便詢問其是否喝了酒,李某辯稱自己并未喝酒,是車里噴了香水。民警隨即要求駕駛員李某靠邊停車接受酒精初檢,結果顯示其已飲酒,隨后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測試結果為77mg/100ml,達到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據了解,當晚駕駛員李某與朋友到營口路某啤酒屋吃飯,期間喝了兩瓶啤酒,吃完飯原本由其朋友駕車,但朋友剛剛取得了駕駛證,駕駛經驗不足,晚上不敢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李某覺得自己喝得不多,頭腦也清醒,便自告奮勇開車帶著朋友回家,不料剛到高速口就被交警查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員李某將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示:人在飲酒后駕車,會因酒精的麻醉作用使手、腳觸覺能力降低,對聲、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同時飲酒后會使人的視像不穩,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