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講,我們來了!即墨區檢察院檢察官現場宣傳憲法
2019-11-29 23:27
半島網閱讀 (85348) 掃描到手機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第六個國家憲法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意味著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 為提高全體公民憲法意識,在全社會掀起學習宣傳憲法、貫徹實施憲法的熱潮,在“12.4”國家憲法日前后開展憲法集中宣傳系列活動。11月29日上午,即墨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即墨古城參加青島市即墨區2019年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法制宣傳教育月啟動儀式暨憲法集中宣傳活動。當日,向群眾發放300余份憲法宣傳冊,并向群眾耐心解答。
憲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制定憲法時所依據的基本理論,在規定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時所遵循的根本標準,它貫穿于憲法的全部內容之中,體現著憲法的基本精神,突出反映憲法的本質屬性。
(一)人民主權原則。人民主權原則的核心就是指國家主權這一最高權力來源于人民,同時永遠屬于人民,人民有權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二)人權原則。所謂人權就是作為一個自然人所應該享有的權利。我國憲法條文中沒有直接使用人權一詞,而是使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一表述。
(三)法治原則。法治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律是國家和公民的最高活動準則,任何國家機關、政黨和團體、公民包括國家領導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國家任何權力都必須有法律的依據,而對公民權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須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