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查酒駕,司機棄車跑進綠化帶!城陽交警曝光酒醉駕違法行為
冬日里約上好友小聚難免喝上兩杯,但是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不能因一時的僥幸心理酒后駕駛,追悔莫及。近日,城陽交警對近期的部分典型酒醉駕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遠離酒駕,平安出行。
2024年12月8日0時許,夏莊中隊接指揮中心通知,有群眾報警稱在景平路發現一名駕駛員有酒駕嫌疑。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對駕駛員李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6mg/100ml。后經醫院抽血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0.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對駕駛員李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2024年12月12日21時許,城陽中隊在寧城路與正陽中路東側橋下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林某某有酒駕嫌疑。經酒精呼氣檢測,顯示結果為124mg/100ml。后經抽血檢測,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9.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對林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2024年12月16日23時50分許,巡邏中隊在正陽中路與靖城路交叉口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一白色轎車駕駛員突然棄車跑到路邊綠化帶里。執勤交警立即將其控制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駕駛員張某某酒精含量為53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對駕駛員張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城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請保持清醒頭腦,守住法律底線,喝酒莫開車。酒后駕駛不僅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更對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極大危險。讓我們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宋泓睿 通訊員 毛軒 王奧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