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9處!日照交警發布提醒!
12月5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發布公告,新增9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電子監控抓拍系統。
公告發布后,交警直屬大隊將按照工作部署及時啟用監控抓拍系統,并向被抓拍當事人發送手機短信提示,告知其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對違反該交通違法行為三次(含)以上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知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另附交警直屬大隊轄區原有設備公示地址↓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未佩戴安全頭盔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未佩戴和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區別
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70%,對保護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要選擇和自己頭型大小相當的安全頭盔,太大或太小都無法起到保護作用。要水平佩戴,不要前仰或者后翹。最重要的是系好下頜帶,下頜帶要緊貼下頜,調整好長度,以有約束感為準,避免被撞擊時頭盔飛出。 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因為其結構特殊,發生事故時,車身容易失去平衡,騎乘人員極易被甩出,而頭部往往會先著地,或者撞擊到車輛及其他物體。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當意外發生時,頭盔可以緩沖大部分撞擊能量,以減輕事故對頭部的傷害。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正確佩戴頭盔是最后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