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未按衛生標準保潔 青島蔚藍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別受到行政處罰
2024-10-1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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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17日訊 近日,半島網熱線80889213從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獲悉,青島蔚藍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未按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保潔分別被市南區衛生健康局作出處罰。
根據案件信息,2024年7月24日,市南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來到位于青島市市南區沂水路7號的青島蔚藍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單位涉嫌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于某(女,46歲)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該行為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最終,依據該法,市南區衛生健康局向青島蔚藍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南衛公罰字[2024]053號處罰決定書,給予當事人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7月24日當日,市南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還發現該店涉嫌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進行保潔。該行為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最終,依據該法,市南區衛生健康局向青島蔚藍上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南衛公罰字[2024]054號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