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安全隱患!青島公安曝光一批涉煙花爆竹案例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田
為有效遏制防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隱患,持續鞏固青島市煙花爆竹禁燃管控成果,共同維護和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青島市公安機關加大執法力度,曝光一批涉煙花爆竹案例。
7月19日王某某在青島市市南區第三海水浴場違規燃放了2個煙花,后被公安機關查獲。根據《青島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7月20日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給予王某某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7月30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民警在治安巡邏時,在青島市黃島區星光島某街道當場抓獲3名燃放煙花爆竹的嫌疑人。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決定分別給予李某、夏某某、宋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8月6日21時許,姜某某在青島市黃島區靈山衛街道某路邊(禁放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黃島警方經工作將其傳喚審查,姜某某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事實供認不諱,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對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8月10日,王某某攜帶6箱煙花彈竄至青島市城陽區星河灣南側海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了5箱煙花彈,后被城陽警方查獲。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決定給予王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收繳現場未燃放煙花彈1箱。
近期,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在工作中發現,羅某在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某村一普通民房內藏匿了410余箱煙花爆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決定對羅某治安拘留十五日,對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予以收繳。
青島警方呼吁廣大市民,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不購買、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選擇更加環保、健康、安全的慶祝方式,共同維護良好的節日環境和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