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試行)》(青人社字〔2015〕30 號)規定,我市將分階段逐步停止使用《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和《青島市城鎮居民醫保卡》等磁條卡。其中:連續兩年及以上未使用勞動保障卡刷卡消費的,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連續一年及以上未使用勞動保障卡刷卡消費的,自2017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部停止使用勞動保障卡和居民醫保卡。
同時,全面激活啟用加載金融功能的新社會保障卡。勞動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已申領新社保卡的參保人員,應及時到發卡銀行的任一網點辦理新卡激活手續。尚未申領新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銀行任意一家營業網點辦理新社保卡申領手續;急需用卡的,可即時申領激活新社保卡臨時卡。勞動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卡內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予以封存;待新社保卡激活啟用后,原卡內余額將自動轉入新社保卡社保賬戶內。(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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